原文恕刪
募資不代表募款,國外藉由募資完成私人利慾的比比皆是。
募資和買賣一樣,事先透明公開化,在雙方清楚皆清楚其行為時,一個願打一個遠挨。
所以為自己婚禮募資應可不受公評。
(可以參考一下粉專「性解放的學姐」的文章,有更詳細的說明。)
因此此事件能以道德檢視的應該是募資方打著「支持婚姻平權」的口號募資,但金錢流向
卻不是「支持婚姻平權」。
利用公共風向完成私人願望,依附在婚姻平權的光環下偷沾光芒,消費婚姻平權,
備受爭議實屬硬蓋夕鶴。
(私以為她們可能是誤會了「包紅包幫助同志完成婚禮就是支持婚姻平權」這一點)
(也希望她們不要再做闖入餐廳以婚權口號募款這種事了)
(還有,是不會用出完書的版稅辦婚禮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