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走入同志家庭4》原來我們是次等公民

作者: esasin (玫瑰色)   2016-05-08 00:34:59
本報導甚長,
對於婚姻平權過往的立法阻礙、與前景做了精要整理,
想結婚的朋友、關心立法進度的朋友,建議花點時間細讀。
沒有時間細看的朋友,
請至少看看上色的部分,再拉到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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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入同志家庭4》原來我們是次等公民
https://www.twreporter.org/a/homofamily-legislation
文/葉瑜娟 攝影/吳逸驊 網頁/王珣沛、黃禹禛 2016.5.6
根據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推估,全台灣有超過1200個同志家庭。在沒有婚姻關係的保
障下,同志家庭的孩子與家長的生活不只是不方便,更可能攸關生命。對孩子來說,能否
有「雙親」守護著他們,就要看能不能達成所謂的「婚姻平權」。
對此,《報導者》針對與提案最相關的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3位委員進行「婚姻平權
立委意向調查」(詳見文中及文末調查說明),以了解新國會對婚姻平權修正草案的看法

「有了小孩,我才發現原來我們是次等公民。」一頭短髮的Corrine說。
Corrine是個從高中就出櫃的女同志。由於原生家庭的支持,Corrine從不隱瞞自己的性向
,或許是生活中沒受到什麼壓迫,也不特別嚮往婚姻,Corrine覺得自己跟異性戀沒什麼
不同,甚至認為同志權益「跟自己沒什麼關係」。
但這一切都在伴侶Vivian產下女兒脆瓜後有了變化。
2年前,Corrine和Vivian赴泰國作人工生殖手術,用Vivian的卵子及從精子銀行選中的精
子做人工授精,回台後Vivian產下有著一張混血面孔的脆瓜,時常引來路人「好可愛喔!
」的驚嘆。
剛會講話的脆瓜不時「媽咪」、「媽媽」的叫,叫的是Vivian也是Corrine。訪談那天,
Corrine有時一把抓起脆瓜,玩起「舉高高」的遊戲,然後兩人開心地笑成一團,任誰看
了都會覺得是對感情超好的母女;但實際上,Corrine跟脆瓜在法律上卻沒有任何連結。
現行《民法》是從自然生殖角度出發,僅認定懷孕分娩者為「生母」,因此脆瓜的母親欄
只能填上Vivian,沒有Corrine的位置。
「這一年來,我一直被提醒這件事,就是我跟小孩是『在法律上無關的人』。」有了孩子
後,Corrine才開始體會法律的重要性。從陪同產檢、生產到報戶口及申請育兒津貼,
Corrine總要一遍遍不厭其煩地向人解釋自己是Vivian的同性伴侶,卻要一次次聽著對方
說,「現在法律你們還是不能結婚吧?那你跟小孩是沒有關係的。」
對方的話語雖無心,卻不斷加深Corrine的不安全感,總是擔心著哪天萬一與Vivian分離
,自己和脆瓜是不是就成全然的陌生人?
而法律連結所給的絕不只是心理上的安全感,更有許多權利相應而生, 好比照養、就學
、申請護照或社會補助等,在孩子未成年前許多權利都須由雙親代為執行。但在同性伴侶
中,僅有受法律認可的那方才有權作主,尤其是保險、醫療手術代理權等等攸關生離死別
的大事,更是與法律緊緊扣合。
另一位同志媽媽Jovi便曾遇過攸關生死的大事。Jovi生女兒苗苗時因緊急剖腹而失血過多
,苗苗又因新生兒呼吸窘迫而被送往另家醫院。當時她的伴侶跟著女兒趕到醫院時,便被
醫生問到與小孩的關係,而從不跟陌生人提及自己性傾向的伴侶竟直接向醫生出櫃,並哀
求醫生「拜託你一定要讓我進去!我是小孩的另一個家長!」
幸運的是,Jovi和伴侶遇到願意通融的醫生,才讓沒有親權的那方代為決定。但萬一遇到
只按照規章行事的醫生呢?Jovi不敢想像。
為了解決另一方缺乏親權問題,多數同志家庭會選擇到各地戶政事務所辦理「委託監護」
。但委託監護只能行使部分親權,像財產處理就不能被委託。Corrine說:「我希望我們
跟異性戀一樣,我希望我跟大部分的人都一樣,我不想要做次等公民。」 這不只是
Corrine、Vivian和Jovi的故事,也是每一個同志家庭的故事。
目前積極參與拉媽社群(編按:一個女同志媽媽社群)的同志家庭便有30多個,若再加上
未參與活動、男同志或與伴侶共同扶養前段關係小孩的家庭,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推
估全台應有超過1200個同志家庭,此外更有3000對同性伴侶正在考慮生養小孩,隨著人工
生殖技術進步及社會風氣開放,一波「同志嬰兒潮」正蓄勢待發。
同志嬰兒潮來臨,勢必會有越來越多像Corrine及Jovi伴侶這樣不被法律保障的家長,也
代表有越來越多的同志小孩將被迫在法律上是「單親」,不能名正言順地說「我有2個媽
媽/爸爸」;而親權、共同扶養權等都是進入婚姻者才可享有的權利,因此要改善Corrine
的情況就必須回到法律上對婚姻的定義,讓同性戀跟異性戀都能進入婚姻,才可能讓每個
人都享有同樣的權利。
《民法》親屬編第972條載明「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約定」,這條條文意味著婚姻是
專屬於異性戀的,而「婚姻平權草案」便是將「男女」改為「雙方」,藉著去除兩性的字
眼,讓婚姻不再僅限於異性戀。
2012年12月民進黨立委尤美女提出「《民法》親屬編第972、973、980條條文修正草案」
,修改婚約定義並將男女結婚年齡分別由18、16歲可結婚修至一致18歲結婚。而台灣伴侶
權益推動聯盟(簡稱「伴侶盟」)則提出比尤美女範圍更大的版本,包含收養、稱謂中性
化的《民法》修正案,並於2013年10月由民進黨立委鄭麗君協助提案。兩案雖完成連署並
通過院會一讀,但送入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後卻因召委遲遲不願排案,一直到2014年12月才
進行委員會答詢,最終仍未通過委員會審查,隨著新國會上台,一切又須從頭來過。
回顧2014年底的審查會,法務部以「社會尚無共識」、「有違我國親屬人倫概念」等理由
表達反對意見,然而最終只有8位委員出席審查,其中具有表決資格者只有尤美女一人,
此案胎死腹中。
審查會過後的半年,美國作出「禁止同婚」違憲的判決後,美國各州的同志伴侶終於有了
選擇進入婚姻的自由。而同年7月,台灣法務部表示將順應世界司法潮流,漸進式地訂立
《同性伴侶法》,讓同性伴侶享有部分婚姻權利,再視情況決定是否應讓同性伴侶享有與
異性戀婚姻完全相同的權利,並舉行i-voting了解民眾意向。
《同性伴侶法》和婚姻平權有什麼不同?
《同性伴侶法》指的是訂立一個只有同性伴侶適用的法律,主要目的是讓同性伴侶享有部
分近似婚姻但非全部的婚姻權利;但立委尤美女則認為,《同性伴侶法》形同於過去黑人
平權運動中的「種族隔離」,雖然黑人能跟白人坐一樣的車,但卻只能坐在不同區塊,隔
離依舊意味著歧視,因此順序上應直接修改《民法》、推動同性婚姻,才能追求一步到位
的婚姻平權。
法務部的i-voting吸引了12萬人投票,統計結果顯示,有71%的投票者(約8.9萬人)贊成
直接推行一步到位的婚姻平權,讓同性伴侶享有與配偶同等的法律地位。儘管投票結果顯
示同性婚姻已是社會主流民意,同性伴侶要的是真正平等的同性婚姻而非隔離式的同性伴
侶法,但最終法務部仍以「貿然立法會造成社會對立」而不願推出相關法案。
在對中央政府失望透頂的情況下,同運團體轉而遊說地方政府,希望能「從地方包圍中央
」。而高雄市政府率先端出「陽光註記」方案,讓同性伴侶可以到戶政事務所辦理「同性
伴侶註記」,隨後台北、台中、新北及台南等地方政府紛紛跟進,讓更多同性伴侶可以辦
理註記,不過這個註記的宣示作用大於法律效力,目前唯一的法律效力為可透過註記所申
請的公文,作為醫療法第63條中的「關係人」認定,即享代簽手術同意書等權利,但排序
仍低於親屬,實際認定情形仍須看各醫療院所是否認可。
由於過去在國會反對婚姻平權者多為國民黨立委,願意給予正面回應則大多為民進黨立委
,再加上2015年同志大遊行時,當時尚未當選總統的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於臉書發文表示「
支持婚姻平權」,讓同志族群對民進黨過半的新國會及新政府都充滿期待,認為在蔡英文
執政的4年內很有機會完成婚姻平權修法。
但婚姻平權立法前景真的那麼美好嗎?伴侶盟還是不敢過度樂觀。
「這個議題的難處是,除非政治人物有很堅定的願景,不然就會走好走的路,就是拖著。
」伴侶盟執行長許秀雯認為,民進黨也必須承受長老教會及內部反同聲浪壓力,碰到事情
很容易以「尋求社會共識」為由召開公聽會,但最終還是沒有實際作為。而過去提出修法
草案的民進黨立委尤美女也有點無奈地說「光完成連署沒有用啊,如果沒人願意出席表決
,這個議題還是過不了。」如尤美女所言,先前由於召委不願排案、委員會出席委員不到
表決標準,過去婚姻平權修正草案便出不了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為了解民進黨過半的新國會是否有更多可能通過婚姻平權修正案,《報導者》特別針對司
法及法制委員會13位委員進行婚姻平權意向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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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直接修改《民法》親屬編
顧立雄(民)、段宜康(民)、尤美女(民)、周春米(民)、張宏陸(民)、蔡易餘(民)、
許毓仁(國)
支持另立《同性伴侶法》
段宜康(民)、許淑華(國)
不表態
林為洲(國)、周陳秀霞(親)
不回覆
柯建銘(民進黨黨團總召)、蔡其昌(民,立法院副院長)、林德福(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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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13人中共有7人支持修改《民法》親屬編,讓各種性別、性傾向的人都能選擇進入
婚姻,有1人支持另立《同性伴侶法》,讓同性伴侶能擁有近似婚姻的權利,另有2人不表
態、3人不願回覆問卷。此外,國民黨立委許淑華雖支持另訂《同性伴侶法》,不過使用
人工生殖及收養小孩等與小孩相關的權益則應再謹慎評估。
如果根據《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委員會人數須到1/3才能開會,要3人以上才能表決
議事,而要有過半出席委員同意才得以通過,而由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3位委員來計算,若
再度提出婚姻平權草案,只要表態支持的委員都願意出席審查會,要通過委員會審查並非
難事。
由於國民黨立委普遍較不支持同性婚姻,因此新科立委許毓仁全力支持修法的回應最令人
訝異。許毓仁說,過去自己所任職的TedXTaipei就是同志友善企業,有3個事業夥伴便是
同志,對他來說支持同婚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他也希望接下來可以與尤美女合推法
案。
向來最支持婚姻平權的尤美女則說,這個會期只能先提草案,但要排入委員會議程卻非常
困難,由於520政權交接後馬上就要總質詢,現階段社會對轉型正義的需求更高,會更重
視總統交接條例、兩岸監督條例及國會改革等攸關國家未來的法案,不過她也認為民進黨
執政的4年內同婚議題應會有進展,只是不會是第一個會期便馬上有成果。
至於現階段同性婚姻的阻力是什麼?支持修改《民法》的民進黨立委顧立雄透露,民進黨
內對於同婚疑慮較大者多是來自中南部的區域立委,礙於選民壓力而不敢支持同婚,至於
民進黨執政4年內是否有可能出現新進展,顧立雄強調行政部門的態度也很重要,如果新
任法務部長有心推動,修法速度也會快很多。
尤美女也說,許多民進黨立委反對同婚的主因,其實是因為他們的選民反對,由於許多選
民仍對同性戀抱持著太多的汙名及負面想像,因此她再三強調「社會聲浪」的重要性。尤
美女認為,如果同志們勇於出櫃、多多去辦理伴侶註記,一次來個幾十萬人的出櫃潮,讓
社會「看見」同志,才能讓有疑慮的人知道同性戀者跟異性戀者並沒有什麼不一樣,當社
會氛圍對同志極度友善時,或許可以減輕區域立委面對保守選民的壓力。
雖然尤美女認為同志出櫃的社會浪潮可以帶動法律往前進,但對於許多尚未出櫃的同志伴
侶來說,法律上的空白就是他們不敢出櫃的主因。
「所有的偏見都會在制度裡找到他的支持,」許秀雯認為,若制度持續為偏見背書,歧視
很難根除,但如果有了法律的背書,等同於國家和政府的認可,也能讓思想較為保守的長
輩認識並理解同志。
「這是一個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啊!沒有婚姻平權大家不敢出櫃…只有婚姻平權通過了
,才會有一批很大的出櫃潮。」Corrine有些無奈地說,雖然她自己本身早已走出櫃子,
願意以同志身分受訪發聲,她也能理解那些還在櫃子中的人,但她認為婚姻平權修法不應
建立在出櫃者的人數上,應該讓每個人都可以有平等的權利選擇自己想要的生活方式。
「所以我們才要共學啊!」Corrine和Vivian除了積極參與倡議外,也帶著女兒脆瓜一起
參加親子共學團,那是個獨立於主流教育體制外的教養團體,由一群思想前衛的家長帶著
小朋友共學,主張反權威、反規訓的教育方式,培養小孩同理心及獨立思考的能力,也時
常帶著小孩上街參與社會運動。
「我們希望他如果想要什麼他要自己去爭取。為什麼一個關於親子的團體要時常上街為權
益發聲?因為小孩要學會為自己權益發聲啊!」Corrine理直氣壯地說,實在很難想像她
過去是個覺得同志權益和自己完全無關的人。Corrine期望著獲得法律的認可,但在那之
前,她透過自己的方式教育自己的孩子,希望她能了解人都是一樣的,沒有人應該當次等
公民,也沒有人有權力干涉另一群人的生活方式,就如尤美女、許毓仁還有各個同運團體
及同志般,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位置,也正在各自的位置上努力著。
(文中問卷調查完整說明請見原報導網頁:
https://www.twreporter.org/a/homofamily-legislation)
報導者/同志家庭與他們的孩子
全系列報導:https://www.twreporter.org/a/homofamily-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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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一屆一讀的背景之下,
本屆提案、一讀應不是問題。
重點在能不能出委員會。
因此這13位委員的立場影響重大。
上一屆送進委員會之後,
民、國兩黨的委員除了立場明確支持或反對的,
其他幾乎均以不出席的方式迴避表態,導致連二讀都無法通過,
更不用提送到院會表決了。
尤美女、顧立雄二位委員也都點出目前推動立法的關鍵阻礙所在。
所以從基本功著手,對立委倡議還是必要的。
也因此,
希望募集各縣市的朋友,
認領自己選區的立委進行接觸,
形式以簡單的電話、手寫信優先,可自選方便進行的管道,
我們會提供SOP以及範例。
希望形成全國至少約六個區域的小組分頭進行。
未來有餘力會再發展其他形式。
這是一個長期的行動,
也許不會立即見效,也許因為某個契機法案突然就有進展了。
但如報導最後所言,
至少我們能在自己的位置上努力。
到那一天成真,你不只可以牽著心愛的他去結婚,
還可以跟他說:
在實現婚姻平權的路途中,也有我的足跡喔!
心動嗎?別再猶豫了,快點站內信吧!
作者: datamaker   2016-05-08 07:03:00
存起來閱讀
作者: stoller1209 (Stoller)   2016-05-08 10:30:00
(^^)/ 推推
作者: mi2619 (阿咪)   2016-05-08 10:50:00
必須推:)
作者: noires (等待救贖)   2016-05-08 11:01:00
推~
作者: xyz710263p (住海邊)   2016-05-08 12:01:00
作者: bettordoe (杯特豆)   2016-05-08 12:15:00
推~~~
作者: gwithg (沒有暱稱)   2016-05-08 13:53:00
作者: bullbe36   2016-05-08 13:56:00
作者: y52126 (小羅莉)   2016-05-08 14:01:00
作者: iot112 (綠冷)   2016-05-08 14:13:00
推推!
作者: amylee0939 (飛寧特)   2016-05-08 14:38:00
ㄊㄨㄟ
作者: purlife   2016-05-08 15:36:00
推!
作者: amylee0939 (飛寧特)   2016-05-08 15:48:00
(剛剛推太快不小心注音送出)看完還是覺得立法有重重阻礙,但看本屆法治委員的贊同度還是有些期待真的是沒有法律保障如何出櫃呢?
作者: noimpossible (沒有不可能)   2016-05-08 21:44:00
推推
作者: mika611 (悠)   2016-05-09 10:30:00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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