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不要再拿「我想要個家」為藉口了
哎 每次看到分手文寫說對方提出的理由是「我想有個家(妳給不起)」 「我想要孩子
(妳給不起)」「我想要光明正大的公開戀情(妳給不起)」—>所以我要分手去找男人
交往...?????
Excuse me???(白眼翻到額頭)
1 請問「家」的定義是什麼?
有愛妳的人,妳愛的人,與愛人在一起,住在一起,分享工作分享心情分享喜怒哀樂,這
才叫「家」啊!
「家,是有妳愛的人才是家啊!」
中文聽不懂是嗎?
沒關係,姐講英文
"Home is where you are!"
"Home is where my loved one is!"
還是不懂嗎?
沒關係,一樓用台語說給妳聽,謝謝!
2 請問「孩子」怎麼有?
不是一定要跟男人有性行為才會懷孕好嘛!!(白眼翻到頭頂)
不是一定要跟男人有性行為才會懷孕好嘛!!(白眼翻到頭頂)
不是一定要跟男人有性行為才會懷孕好嘛!!(白眼翻到頭頂)
中文聽不懂是嗎?
這句太長,請英文強者五樓幫姊回答,謝謝!
我們要的是精子!!是精子!是god damn sperm!!!
有了精子看要像the L word Bett&Tina 人工注射+抬腿腿或代理孕母,怕痛甚至領養,都
是可以擁有孩子的管道。
女生與女生如果堅持要擁有與自己有血緣關係的孩子,必然需要多花些時間與金錢;但對
於生育有困難的異性戀,何嘗不是呢?
領養也會是選擇之一的。
3 正大光明的戀情?
這分為兩種情境:
一 如果妳對她的愛大過一切,相信我,妳炫耀給全世界都來不急了,光明到太陽都要爆
炸辣
二 即使妳再怎麼愛,因為父母極端傳統或者生於仇同國家環境,妳為了保護他們,寧願
躲櫃子。
->如果兩者真的相愛,對方也願體諒,毋需分手,以互相扶持的伴相稱,也是方法之一:)
廢話有點多,但姊想傳達的是
家啊、孩子啊、公開放閃啊,都是愛對方的一個「果」,
妳愛她,所以妳想要和她有個家
妳愛她,所以想和她有孩子
妳愛她,所以妳想讓全世界知道她是妳的
請不要倒果為因,當作分手的原因。
最後,
「家」不是一男一女才是家
「孩子」也不是要有男友/先生才能擁有
「光明正大」的戀情更不是一定要和異性才能成立
我懂女人不想傷害女人的用心(不直接說我不愛妳了),但我誠心希望愛女孩的女孩們,
請不要再用以上這些理由來分手,個性不適合、興趣搭不了、沒有時間相處、不瞭解對方
、頻繁爭吵、沒感情了、劈腿等,才是導致關係走到盡頭的原因。被提分手的女孩也不該
鑽牛角尖認為是自己非男性才被拒絕,請好好正視彼此或自己的問題。
同性戀和異性戀沒有不同,情侶關係的應對和問題都是相似的,we are no difference.
更重要的是,女孩們,請不要因為以上「妳給不起」的分手經歷,自怨自艾「因為我不是
男生」
Come on這樣不就也掉入異性戀傳統觀念的陷阱了嗎!!!
當妳、妳愛的人都能以「一個親密感情關係」來看待時,誰管妳同性戀異性戀雙性戀啊!
!!
她就是比較愛他/她勝過於妳~~~~放寬心接受,然後振作找下一個吧~~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