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 為什麼我需要同性婚姻合法?

作者: Aris0924 (給我幸福)   2015-05-07 08:42:03
在八卦板上看到一位a大認真地分析為什麼她需要同性婚姻,有很多點都打中我的心情,
可惜八卦板畢竟還是個是非之地,有些鄉民表示贊同,
有些鄉民還是很冷血地沒有站在相同的立場想這件事情。
沒看過那篇文章的板友,
我簡單描述一下a大的文章內容(有錯請指正,年紀大了腦袋不好可能會記錯):
她跟她女朋友遠距離大約10年,女朋友在美國長期工作,
目前雙方家長都認同雙方交往,要結婚的原因是因為:
1. 為了能夠跟女朋友(現在應該是老婆)合法在美國一起生活,所以要結婚申請簽證(或綠
卡)一起在美國相聚;
2. 要讓女朋友合法地成為她保險的受益人;
3. 要讓女朋友能夠合法繼承遺產。
其中一個鄉民簡單地推了三個結論酸了一下:
1. 為了綠卡 2. 為了錢 3. 為了錢
我看了真的是一肚子火。
1. 我讓他酸就算了,他可能認為a大跟她女朋友都是台灣人,想要在一起生活在台灣就好
了幹嘛去美國?
試問如果我的女朋友是外國人呢?然後她的國家也不承認同性婚姻,
我連要上演「留下來,或我跟你走」的戲碼都不行耶大佬。
你們可以帥氣又合法地娶/嫁外國人,然後兩個人再喜孜孜地討論婚後是要在你的國家生
活還是我的國家呢?(笑嘻嘻地推來推去)
哇靠,我為了我(目前還不存在)的女朋友,我要離鄉背井,她也要離鄉背井,是有沒有要
這麼可憐阿?
講什麼為了綠卡,好像我們有多崇洋媚外不愛台灣,
我在美國不知道為了台灣的滷肉飯哭了多少次,
如果可以把女朋友合法娶到台灣享受跟一樣的權益(我還自行把「歧視」吸收了),
我會想留在美國嗎?
2跟3有關財產可以放在一起討論,我在美國念書的時候,有一天中午跟日本同學一起吃飯
,他手上拿了一些文件,我問他這是什麼,他說是保險單,
我說日本也有買保險的習慣嗎?我以為日本福利很好,大概很少人買保險,台灣的話,買
保險倒是蠻常見的。
他說日本的保險其實還蠻貴的唷,不過他買的不是疾病照護相關的保險,
他買的是儲蓄保險。
因為他老婆婚後就沒有在工作,為了怕他先走,老婆頓失經濟支持,
雖然日本有老人年金,但是他怕不夠,
他希望他死後可以留一大筆錢給他老婆,
這樣他才不會擔心(你死了你怎麼擔心...)(我開玩笑的),
我聽了真是亂感動的啊...
想當初我剛開始賺錢,覺得也應該要考慮保險的時候,
第一個想到的受益人是我當時的女朋友(爸媽我對不起你們),
因為她當時沒工作全靠我養,要是我葛屁了我想她也會葛屁吧(還是開玩笑的),
於是問了做保險的朋友這樣的可行性,
這個朋友也知道我跟我女朋友交往了很久,也知道我想把她寫成受益人的心情,
但她告訴我可能不行,
不然就是宣稱我的女朋友是我的遠房表姊妹,她可以幫我報上去給主管簽核看看,
大概念法律念到中邪,怎麼樣都覺得這樣已經算是偽造文書,
到時候我真的葛屁了她會不會領不到錢呢,
我又葛屁了怎麼去討那筆錢呢?(這串文也太多我要葛屁的情節)(敲木頭三下)
最後只好不情願地寫我爸媽是受益人(爸媽我真的對不起你們)。
奇怪了,異性戀婚姻留財產給對方/寫對方為受益人就是:
「哇!好感動喔!你老婆/老公對你真好!」
然後我跟我(目前還不存在)的女朋友結婚就是「為了錢」,這邏輯不科學啊。
想給自己最愛的人最多的保障,這不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嗎?
作者: jeremyann (ㄚㄚ)   2015-05-07 08:51:00
其實一直覺得八卦版有很多憤世忌俗的人也不覺得那些人言論就代表全台灣的人我不太喜歡看那裡,雖然常有些資訊信息出現在那但那裡人多嘴雜,畢竟是網路發言幫然講話口無遮攔*當然
作者: p278732001 (candy)   2015-05-07 08:57:00
推推我常常也不懂為什麼很多人都要到自己有了伴侶,親身經歷生離死別之後才願意看見婚姻平權的重要性推推我常常也不懂為什麼很多人都要到自己有了伴侶,親身經歷生離死別之後才願意看見婚姻平權的重要性感謝你分享故事讓更多人看見,並且能同理進而努力為議題付出
作者: ruant (ruant)   2015-05-07 09:58:00
冷血鄉民腦袋裝__
作者: mosuonn (堅強和溫柔可以並存嗎?)   2015-05-07 10:05:00
所以,受益保險這件事情只能給予有血緣關系和在法律上承認關系的人嗎?
作者: jinju (小禕)   2015-05-07 10:12:00
我曾經把受益人改成我家女神 很順利就改好了
作者: leo96628 (角哥)   2015-05-07 10:16:00
八掛版仇女的ㄈㄓ一堆 不意外
作者: mowchi (≡貓棄≡)   2015-05-07 11:02:00
作者: balaangel (citrus >///<)   2015-05-07 11:15:00
看八卦版的回文都很沒營養有創意的笑一笑純發洩的別鳥他
作者: lesailes (Audrey)   2015-05-07 11:45:00
保險受益人不需要一定有血緣關係不是嗎?(認真發問)
作者: mochacoffee (咖啡)   2015-05-07 11:57:00
保險法上確實沒有規定說受益人的資格限定,不過保險公司一般為了避免道德危險,通常還是會出動業務員道德勸說一下。
作者: z38241315 (草莫)   2015-05-07 12:05:00
那叫保障 不是單單的錢 他這麼不屑伴侶間的保障 那希望他把他的權益讓給我使用 因為我很需要
作者: laiojoyce (亭軒相映高風亮節)   2015-05-07 12:50:00
這不推不行阿~~~
作者: Randomwalk (我想我盡力了...)   2015-05-07 13:37:00
幫推 八卦總是一堆酸民搶著秀下限,可憐
作者: visual (米干)   2015-05-07 14:01:00
覺得八卦版上很多只是為了酸而酸的酸民 有時候真的不覺得他們有了解文章的內容在討論什麼
作者: Blackyll (小黑)   2015-05-07 14:09:00
推 感觸很深
作者: petus (魯‧南子)   2015-05-07 14:23:00
別理會只敢躲在網路後面酸人罵人的人。這種人不值得浪費生命在意。
作者: Kavass (Kavass)   2015-05-07 15:55:00
我的保險光是受益人寫我妹就一直被問,因為法律主要是給配偶和直系血親優先,但我們連婚都沒得結,要怎麼給伴侶
作者: lyc456 (樹)   2015-05-07 18:05:00
作者: horol (Kitten)   2015-05-07 18:50:00
保單能不能改要看保險公司;還有就算讓你寫了另一半,不表示你家人會讓另一半拿到死亡證明,沒有文件就不能申請,呵呵
作者: nain313 (艾絲)   2015-05-07 18:58:00
新約先投保後再變更就可以,但是拿不拿的到,就是另一回事了,為什麼?證明文件大多是親屬才拿的到,但是同居人可以申請除戶
作者: coconut222 (椰)   2015-05-07 23:38:00
我的受益人是我女友喔~哈哈
作者: Legojiang (Lego)   2015-05-08 05:50:00
在美國 所有都寫老婆為收益人 實際上還是女友時我就這樣寫 但是條文上沒有規範
作者: tomoe926 (tomoe926)   2015-05-08 14:13:00
台灣也快合法吧!
作者: misophieao (莫忘初衷)   2015-05-08 14:20:00
結婚是為了給在乎的人一種保障,希望臺灣早日通過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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