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違規名單 : GGininderler、TobeyHo

作者: followbright (希望只是累了)   2015-04-22 22:58:15
公告
違規名單 : GGininderler
推 GGininderler: 乾 一群幼稚園小朋友 q99不要理那些自爽高潮女 我
→ GGininderler: 支持妳 反對網路霸凌 真的像大人一點好嗎 一群八字
→ GGininderler: 婆
違規名單 : TobeyHo
噓 TobeyHo: 真是md 04/22 16:03
03 惡意人身攻擊或鬧板
定義:文章內容涉及以下任一:
a) 對本板板友或同志、LGBT:不禮貌、不尊重、不友善。
b) 使用謾罵、歧視、污穢(以上包含歧視性,或帶有蓄意攻擊
性之文字)等言詞
c) 其他蓄意鬧板情事。
#處分:推文犯者,水桶 14天~三個月
水桶14天
即日生效
FOLLOWBRIGHT
作者: Blackyll (小黑)   2015-04-22 23:20:00
不是說GG大已道歉 md大不追究就不桶嗎?為什麼又桶了單純好奇請版主解惑
作者: followbright (希望只是累了)   2015-04-22 23:36:00
若不追究則不桶,反之告訴人要追究則桶之
作者: Blackyll (小黑)   2015-04-22 23:41:00
了解 謝版主
作者: qqwei (威)   2015-04-23 01:23:00
Good桶!
作者: ID9527 (請森森與萌萌)   2015-04-23 02:03:00
樓上不要得理不饒人,人家都道歉也被水桶,還要補一刀…
作者: QQfat ( )   2015-04-23 02:09:00
板主依板規規定執行 m大依自己情況要求 不能說是補刀
作者: qqwei (威)   2015-04-23 04:24:00
我覺得這處分很合理,所以推版大公平正義而已,請不要再吵了來我書房我們一起閱讀吧~
作者: cat1496 (大摳仔)   2015-04-23 04:41:00
不提告跟不檢舉,好像不太一樣
作者: bettylee0224 (bling)   2015-04-23 06:14:00
非告訴乃論,不得庭外和解的意思XDD
作者: Penny1225 (Penny)   2015-04-23 07:45:00
好幾篇一起藏頭詩酸文洗板,加上下面的嘲笑推文,綜合觀之都可知道在嘲諷特定人、特定事件,那些文章真的可以歸類為心情文一筆帶過嗎?甚至那些文章還要一直留在板上當紀錄嗎?最原始的幸福文全部刪除了,反而現在只留下一堆酸文,這樣是不是怪怪的?間接鼓勵日後的相同行為嗎?以後只要期中考結束,三五好友聚在一起,只要一天的時間,就足以用六篇《心情文》間接迫使別人刪除所有文章,那些心情文(酸文)真的沒有違法板規所謂的《對板友不友善不禮貌》嗎?
作者: yayayogo (優格)   2015-04-23 09:25:00
所以就還是有人檢舉了,頗呵看來以德待人,人以怨還之啊
作者: shine0510 (嘿,就是妳了)   2015-04-23 10:52:00
「乾」算是髒話嗎?自己可以酸人,卻沒肚量接受批評,根本雙重標準這樣的版規真的沒問題嗎?更何況GG大也公開道歉了
作者: followbright (希望只是累了)   2015-04-23 10:54:00
是八婆跟____女 跟乾沒關係板規沒有道歉後不用受罰的條款主要看告訴人要不要檢舉而已
作者: showhiphop (起司頭)   2015-04-23 11:43:00
雙重標準
作者: IBIRDYOU (不理你)   2015-04-23 11:51:00
藏頭文也沒有攻擊排擠欺壓啊,真的不用無限上綱吧,為何要一直解釋別人的話?難道反面意見就是霸凌酸文,支持的都是幸福文加小花瓣嗎?
作者: vul4p (laugh)   2015-04-23 12:06:00
公開道歉跟版規在實行上沒有相悖,為何不可?又,版大實行版規,有人推文讚賞,為什麼要被說桶刀?看到黑影就開槍。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5-04-23 12:20:00
版主怎能不推 以後抱怨主管好煩什麼的通通都算公然侮辱
作者: qctm (張奇奇哈哈)   2015-04-23 12:32:00
版主辛苦,不過看某些愛酸別人自己卻玻璃心的人很煩
作者: Penny1225 (Penny)   2015-04-23 12:35:00
為何檢舉酸文的檢舉文,都不處理?之前說有人檢舉即可後來又說要告訴人檢舉才行?很多版友不出聲是因為還在上班,不方便用PTT。目前聲音很喧譁的反對閃文或酸文意見,也只是因為特定幾個人不斷發表意見。 看起來好像很多人不滿閃文,其實喜歡閃文的人,有沒有可能是沉默的多數。因為怕被酸民罵,乾脆不出聲,只能默默的在某些文章後面表示自己很難過?另外,單純從GG的推文來看,請問如何特定她講的是誰?如何確定告訴人是何人?如果其他人也一起對號入座呢?推文中的{那些}指的到底又是誰? 誰才有原告適格?以上言論不針對版主,只是感到非常困惑與不解。因為此事,相信您也很辛苦了。還是要說聲感謝!
作者: Kerry543 (Kerry)   2015-04-23 12:44:00
檢舉了只是有審查的資格 有沒有構成違規還是要經過版主認定 總不能你檢舉了就一定要刪或桶人吧 不然上次多人水桶就不會鬧那麼大了
作者: Penny1225 (Penny)   2015-04-23 12:48:00
當然知道審查權在於版主,只是想問有無回信或說明之類例如沒過的原因是什麼,過的原因是什麼。
作者: followbright (希望只是累了)   2015-04-23 12:56:00
沒過的原因就是不是當事人過的原因就會公告
作者: Penny1225 (Penny)   2015-04-23 13:03:00
不好意思,板規似乎沒有規定僅限於當事人才能提出檢舉?或是 哪個板規規定需要當事人本人檢舉,請板主明示
作者: watermoon12 (Deer&Dear)   2015-04-23 13:07:00
這算哪門子德啊,哪門子批評啊?對事不對人都不懂,大家要繼續加油喲。
作者: miffy724   2015-04-23 13:09:00
雙重標準,md大沒錯?酸文集體霸凌就ok歐
作者: watermoon12 (Deer&Dear)   2015-04-23 13:11:00
XD 我們是串聯還是特殊集會了啊?版主在上已清楚解釋,說人家很煩的藏頭詩可是不帶有人身攻擊意味。罵人家八婆完全不在安全守備範圍內耶喵。
作者: Penny1225 (Penny)   2015-04-23 13:14:00
歡迎來到八卦板酸民天堂的黃金時代,酸人好棒都沒事
作者: followbright (希望只是累了)   2015-04-23 13:16:00
板規有明確規定要當事人檢舉啊
作者: wjp (Love Mi)   2015-04-23 13:17:00
等等 沉默的多數是什麼? 板規置底就有 板主還複製貼上給妳然後妳在這裡問哪條板規規定?
作者: a70270a (粥嫩花)   2015-04-23 14:47:00
呵呵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5-04-23 17:10:00
何不學著酸人而是一直出現情緒性字眼呢 加油好嗎
作者: miffy724   2015-04-23 22:55:00
會酸人沒比較高尚,只會惹人厭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5-04-24 07:16:00
偽善比直接惹人厭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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