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話題] 房屋登記共同所有與房貸問題?

作者: petus (魯‧南子)   2015-01-19 23:47:49
※ 引述《takelin (八口之家。)》之銘言:
: 在錯過花蓮房價低檔期灰心很久之後
: 最近跟太太終於又開始很積極在看房了!
: 搬來豐田之後覺得這邊的環境真的還滿不錯的
: 讓人很有在這邊買下屬於自己的房子的衝勁
: 最近也陸陸續續看了一些房子
: 隨之而來的是貸款、財產等惱人的問題等著我們一一去克服啊...
: 昨天跟太太討論到共同登記的事情
: 我想要將房屋登記為兩人共有應該不是太困難的事情
: 但是又在網路上看一些文章說
: 這樣可能會影響到以後任一方未來的貸款條件
: 也就是說如果我們有可能會買第二間房的話
: 會比較不好貸款之類的
房子要登記誰的名字?怎麼分攤貸款?
這確實是一道不小的難題。
答案是:妳們討論出「現在」都可以接受的方式就好了。「將來」的事,將來再說!
共同持有,在程序上是麻煩點,
房屋持有比例上也可以寫明,在貸款分擔上也可以一併寫清楚,對彼此也算是有保障。
銀行通常會要求由妳們其中一人出面貸款,另一人當連帶保證人。
若是,將來想貸款買第二間房?
頂多就是貸款成數低一點罷了。
「不好貸款」通常是信用狀況不好,或沒有穩定的工作,才會面臨這種問題。
如果你們兩個信用狀況都正常、也有穩定的工作(有扣繳憑單),就不用擔心這問題。
但,我個人認為最理想的狀況是:買兩房,一人一房。XD
平時一房自住,一房出租。
萬一不幸仳離?要分開住,直接就有地方去了咩。
現在財力沒法達到沒關係,
可以先買一房登記一人名下,之後再努力買第二房登記在另一人名下。
已經有可以共同維持的第一房了,再有個「存錢買第二房」的共同目標,也挺好的!
買房的時機點很重要,這是很有可能達到的事情。
註:以上發言,不適用貴死人不償命的高房價區。
作者: xir (人善天不欺)   2015-01-20 10:27:00
這篇回覆很實用!最近也在想這個問題
作者: TobeyHo (Tobey)   2015-01-20 11:10:00
一人買房,一人買傢俱抵房租,到時分手帶走傢俱也ok
作者: tarcy1 (人生沒有對錯只有觀點)   2015-01-20 11:58:00
但有些人會期待房產增值 家具要增的機率...^^"
作者: balkans (天涼的時候)   2015-01-20 12:22:00
傢俱是折舊!
作者: yeana0428 (哈拉啦)   2015-01-20 14:39:00
在買房就先為分手做準備?!
作者: petus (魯‧南子)   2015-01-20 15:51:00
樓上幹嘛想這麼負面?有寫『一房自住,一房出租』呀,買房時機對,出租是不錯的投資耶!何樂不為?我認識45歲左右夫妻,有五棟房出租。開早餐店,白手起家,一房房攢下來的。
作者: takelin (八口之家。)   2015-01-20 16:05:00
非常感謝回覆!確實有計畫如果有能力會想多買一間房當作投資,所以也就不那麼確定是否要第一房就共同持有,還是讓其中一人名下沒有房子保有首購優惠,原波的建議我們會參考~謝謝:) PS.現在分清楚不是為分手做準備,而是為彼此作準備,誰都料不準會不會有哪方的家人跳出來爭什麼...
作者: TobeyHo (Tobey)   2015-01-20 16:25:00
隨著屋齡越高,房子是折舊的,如果期待房子價格越高就是投資,投資有風險,所以後來會漲會跌,都要有心理準
作者: petus (魯‧南子)   2015-01-20 18:29:00
不管是為了自住還是投資而買房,都有風險的。現在大多數人買房大概都得靠自己,所以要衡量自己負擔房貸的能力&承擔風險的能力,也是不能太衝動的。大概還是533法則吧?總價5倍年薪房子,3成自備款,每月房貸金額不超過30%月薪。
作者: jiao843 (jackie)   2015-01-22 01: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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