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題] 所謂愛情的模樣:喜歡?習慣?

作者: a22156650 (a22156650)   2014-08-24 03:03:30
小女子第一次發文,不周之處還請各位看官多多包涵!
會決定在此版po文,
其實是受前幾天potentiality大所po的「R:如果愛情沒有永恆?」影響,
看到底下的推文正反意見十分兩極,
甚至到後來有些極端且火藥味濃厚,
忖度著關於「愛是什麼?」這個問題,
的確十分具有討論性,故決定重開一篇文說說自己的看法,
當然,本文僅為個人想法,也歡迎板友討論與指教!
推文中,多次提到關於「愛的通則」的問題,
其實若將「愛」視為有所謂的「通則」,
我想將會有許多種情感與關係被稱為「非關愛情」;
但若將「愛」視為沒有所謂的「通則」,
我想許多的模糊與灰色地帶都可以稱作是「愛」,
而究竟到底該不該給它一個通則或是標準,
我想是因人而異,
因為有人認為應對對方有「性慾」的幻想或需求,
並且要持續保持這樣的熱度與新鮮感,
才可稱之為愛情方面的喜歡;
但也有人認為,愛情的喜歡不需要建立在「性」上,
只要待在一起,或許是不說話只作伴;或許是分享一天的新鮮事;
許多柴米油鹽的平淡恬靜也可以顯得難得與不平凡!
或許對這些人來說,喜歡就是喜歡,沒有一定要有什麼S.O.P流程,
越界了,就不能說「只是好朋友」了。
而我自己又偏好所謂的「沒有通則」,
也就是不認為一定需要怎麼樣的感覺或想法才可稱之為「愛情」,
畢竟,世間究竟有多少情感是可以清楚明辨的?
劃分得太清楚,生命反而顯得寂寥且無趣!
當然,這一切也要考慮到各年齡層或個人的追求和需求!
有些說法認為:
平凡與家常久了,就是厭倦與分離;
平平淡淡的生活和步調,就是淪為對家人的習慣、失去生活的驚喜;
至於這些最後還有沒有「愛」、還喜不喜歡,
抑或只是習慣那個人的存在而早已沒有感覺,往往最令人質疑。
在這裡,我想分享曾經思考這個問題時所得到的答案:
我的朋友曾經告訴我,她認為:愛只是一種習慣
她說:如果你一生下來沒有習慣爸媽照顧你,你不會愛他們……
巴拉巴拉一連串的照樣造句做舉例,因此得到上述的結論。
我聽著覺得似乎有點道理卻又不全然同意,便開始思考:
假若愛是一種習慣,一個習慣須經21天養成,
而「21」這個數字可看作:3x7或是2和1所組成,
仔細一看,
1、2、3、7四個數字有三個質數和一個非質數也非合數的數字,
我突然深深地覺得這個習慣好寂寞,
莫非…愛是一種寂寞的習慣?
(不好意思,原po個性感性又充滿許多小劇場>//<)
後來我看在某偶像劇裡看到這樣的一個橋段:
男主角問父親:「你是還愛著媽還是你不習慣她不在的生活?」
(男主角的母親已過世)
父親回答:
「當然是還愛著。如果沒有愛,又怎麼可能去習慣呢?」
這句話可謂一語點醒「夢中的我」,
如果沒有愛,不會去將不習慣變成習慣;
如果沒有愛,不會願意改變自己原本的生活方式;
如果沒有愛,不會在對方離開後仍努力想維持那些習慣;
愛養成了習慣,而習慣卻被許多人誤以為是愛情的終點,
卻忘記回頭看看兩人彼此磨合、培養出共同的習慣正是因為「愛」!
我常常覺得,
生命當下本以為的刻骨銘心最終都會成為雲淡風輕,
但很多時候我們不會發覺,
許多生命過程中看似平凡的雲淡風輕,
卻都在多年後一個不經意的瞬間,成為刻骨銘心的生命印記。
就像是原po曾經喜歡一位女孩六年,
如今我最深刻的卻是她借給我一把傘的初次見面,
而非當年一起年少輕狂的種種事蹟;
就像是原po現在喜歡的一位女孩,
我最深刻的不是一起多麼艱難險阻,
而是她朝我奔過馬路,接過我手中宵夜的那一剎那!
我想或許是因為這樣,
張愛玲女士在作品裡才會說,
女孩在多年後深深憶起的是桃樹下的一問:「噢,你也在這裏嗎?」
也因此張愛玲女士將這篇作品定名為「愛」。
原po還只是一位學生,對愛情也沒有經驗,
但不知為何少了情竇初開的少女對風花雪月的嚮往,
或許是因為原po跟著自己喜歡的歌手奶茶,劉若英的歌體會人生,
輕狂燙血終將在樂聲中漸趨平靜,
所以奶茶從「很愛很愛你」唱到「親愛的路人」;
許多初見的感動與震撼終將隨著年紀得到平撫,
所以從「原來你也在這裡」唱到「我們沒有在一起」。
其實最後的最後,
我們想要的都只是平淡簡單的生活而已,
沒有轟轟烈烈.沒有死去活來,更沒有私奔天涯,
要的或許只是偶爾的小旅遊,窩在沙發上一起看電視,
每天吵吵嘴卻還是可以分享一天中發生的事。
好像很無聊,卻又充滿驚奇,
多少平平淡淡就足夠一起走過一輩子?
後來我們都會明白: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歲月靜好。
這一切多麼難得多麼不容易。
這世上,不是只有烈酒才能醉人,不是只有熱戀才會刻骨,
有時候,一份清淡,更能歷久彌香;
一種無意,更能魂牽夢縈;
一段簡約,更可以維繫一生。
如果你問我最浪漫的愛是什麼,
我不會說是羅密歐與茱麗葉的生死相隨,
而是和自己的伴侶白頭偕老、平凡相依。
每一回的遇見都是積累多少歲月的修為與等待?
「你好愛嗎?」這是我曾被問到的一個問題,
愛是一種時刻一個短暫到不行的瞬間,
但那已經足夠讓人回憶一輩子了,
愛是一種藝術一種技巧,有人天生會唱歌,有人天生就是音癡;
所以有人天生就比較會愛,有人卻一點天賦也沒有,
但是我們都需要一次次地學習愛人與被愛,
等到遇見了平凡相依的對的人,才能好好的愛著與被愛著。
所以與其不斷探究「是不是愛」,抑或是「該不該/能不能愛」,
(雖然我也曾經如此鑽牛角尖~)
不如珍惜眼前人,一起學習愛人與被愛,
或許能成為彼此的靈魂伴侶,
或許能在多年後感謝當年的遇見和離開,學習、成長,然後幸福。
在這首歌裡,我看見愛情的模樣:http://ppt.cc/len~
然後我們都會慢慢了解,默然相愛,寂靜歡喜。
原po的碎碎唸和分享結束了,
再次感謝各位看官的耐心閱讀與包容!
以下也歡迎分享與討論!
作者: daisy0625 (peiru)   2014-08-24 03:24:00
好棒!喜歡因為愛所以習慣的觀點!!
作者: cali919   2014-08-24 03:42:00
寫的太好了…
作者: potentiality ( )   2014-08-24 03:46:00
哈 我正要回我的推文XD 不過我一定要強調一下我絕對不是說,平凡就不是愛情,而是平凡不忘驚喜,意思就是這兩個一樣重要,缺一不可。我也同意每天窩在沙發裡看電視,很幸福,很愜意。跟喜歡的人,小叮噹都可以變偶像劇。我要說的是一個有“性吸引力關係”的“維持”,絕對不可能毫無變化的看電視十年,在偶爾摳摳腳趾就可以的。至於沒性吸吸引力的愛情關係,那又是另一個議題。
作者: a22156650 (a22156650)   2014-08-24 03:54:00
哈哈!謝謝po大的強調,我明白妳的意思!雖然我想那篇文會引起熱烈討論應該是因為:愛情一定會有性慾的說法:p但再次感謝妳願意在這推文裡強調並說明!
作者: sky666 (蘿蔔)   2014-08-24 04:30:00
:)
作者: mzt (YOLO)   2014-08-24 04:38:00
我也覺得 妳們兩個文章是可以並行的。沒有矛盾。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4-08-24 06:08:00
我覺得沒有對的人也沒有人天生就會愛人 愛是學習的關係對的人確切來講是在愛中成長程度相似的人但因愛是學習而來 因為即使當初成長程度不相似在一起以後也可能因為對方努力而變得更為接近所以沒有對的人
作者: lixiaolu (太陽)   2014-08-24 08:52:00
推~~但是愛好累……
作者: lisa830303 (Zao)   2014-08-24 10:10:00
推,認同習慣也認同另一篇p大講的,慢慢琢磨出最適合自己的。
作者: onevone (one)   2014-08-24 11:35:00
推 現在也只是想找個平凡相依的人
作者: yungyo (ㄧ個人的笨喵)   2014-08-24 12:35:00
作者: sweetsmile (ww)   2014-08-24 12:48:00
欣賞你的說法:)
作者: Tmythic (爺)   2014-08-24 13:18:00
作者: esasin (玫瑰色)   2014-08-24 14:00:00
這不是我們家a22嘛~小腦袋瓜裝很多東西,推
作者: may97532 (square)   2014-08-24 14:16:00
作者: cbabuo (solanin)   2014-08-24 14:34:00
推 因為愛,才還習慣。
作者: ooy325 (Gybe)   2014-08-24 15:12:00
寫得好!
作者: gondolaoops (Maud)   2014-08-24 15:44:00
推這篇的理性、客觀和好文采,至於二文有無矛盾,真還只有兩篇都認真看過或看懂才能看得出 :)
作者: mzt (YOLO)   2014-08-24 16:28:00
有話可以講話但不必一直針對人,不然我不可能會正常講話滴。當鍵盤評審或是鍵盤裁判是可以免了。
作者: jia14 (始終還是朋友)   2014-08-24 17:53:00
1原po寫的很棒!touch heart !
作者: imlefty (開朗內向人)   2014-08-24 19:57:00
有人天生就知道怎麼愛,有人一輩子也學不會,我支持且認同,因為我也是這麼認為的 :)
作者: a22156650 (a22156650)   2014-08-24 21:42:00
mz大,妳也別急著穿gon大的鞋嘛~其實我自己覺得是有些矛盾的所以才會回出這篇!但可能也是見仁見智囉~
作者: mzt (YOLO)   2014-08-25 00:04:00
我覺得妳們寫的沒有衝突。但寫的都不錯。我也欣賞妳有不同看法可以寫出來,而不是只有亂吠(別入座)
作者: oldmao (老毛)   2014-08-25 17:45:00
作者: ab0403 (自在遊)   2014-08-26 00:39:00
推 見人見「智」
作者: cosettelin (Cosette)   2014-08-26 02:43:00
喜歡妳的觀點!
作者: c810107 (萩)   2014-08-26 07:42:00
看到不禁落淚了QQ寫的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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