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日本的《小學生偶像見面會》你能接受嗎?

作者: ajang (A彰)   2015-02-08 15:08:23
http://home.gamer.com.tw/creationDetail.php?sn=2740165
BJ4
作者: kitune (狐)   2015-02-08 16:37:00
已成追憶 日本兒保法對童星的相關條文應該已經開始生效了
作者: france78818 (Kazaf)   2015-02-08 19:11:00
有修了啥條文嗎!XD?
作者: kitune (狐)   2015-02-08 22:16:00
http://goo.gl/1Tttor 自己看吧 再半年 U15之類就要全收了
作者: france78818 (Kazaf)   2015-02-09 20:19:00
你貼的這個連結的內容跟這種JS偶像應該沒關係吧@@我還以為是有關於童星在演藝演出方面的規定修正!
作者: kitune (狐)   2015-02-09 21:03:00
老大...那連結裡面的幾乎都是U15出身的吧 我沒記錯的話
作者: france78818 (Kazaf)   2015-02-09 21:53:00
你貼的新聞是指U15寫真界方面的狀況!但我覺得這根U15的音樂演藝方面的偶像應該沒關係吧!接觸交流的活動怎麼也跟兒通色情扯不上邊吧?當然對於年紀較小的JS偶像在辦活動時和粉絲的交流確實該有一些適當的保護
作者: kitune (狐)   2015-02-10 15:36:00
我是說原P的連結 我可能中文不好讓你一直誤解然後你覺得接觸交流沒有兒童色情 但是原PO連結內的照片裡面已經有好幾個團體因為這條法則所以解散了 別用台灣看日本 雖然我也覺得有些莫名其妙
作者: france78818 (Kazaf)   2015-02-10 16:06:00
關於兒童法!我是只了解到兒童色情的這方面拉!當然我解的應該也不透徹!JS偶像基本上存活期本來就短!小蘿中途不想幹等之類的因素很多!畢竟都還是小孩子不比國中生的年紀穩定!所以那些JS團真的是因為這樣的法律解散的嗎?畢竟JS團的活動時間其實都不會太長壽!如果把解散的都扯到這法律的話!會有點過度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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