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D] 「污衊至此情何以堪」,王如玄夫請辭,

作者: keboje (二代宅)   2015-12-17 23:26:58
轉自風傳媒新聞: http://www.storm.mg/article/76196
法務部長羅瑩雪17日批准國民黨副總統候選人王如玄丈夫黃東焄辭呈。王如玄身陷軍宅風波,黃東焄也被爆出漏報財產爭議,面對社會輿論壓力,黃東焄16日請辭司法院政風處長一職,17日獲准。黃東焄則在辭呈中寫到「一生不貪,謹守分際」、「被污衊至此,情何以堪」。
黃東焄16日提出辭呈,辭呈中表示,從妻子參選以來,各項抹黑、不實指控交相而來,雖然一一解釋,依然因選舉惡意刻意操作,導致是非不分、真實不明。其中黃東焄財產申報官司,由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與擔任政風處長職務無關,也未影響業務進行,卻被刻意操作為操作影響審判、眷戀權位。
黃東焄表示,他「一生不貪、不污、不偷、不搶,謹守分際」、「以簡任14職等檢察官身分擔任13職等司法院政風處處長,卻被中傷為『高升』」。最後黃東焄以「被污衊至此,情何以堪」、「造成長官困擾、影響公務推動」盼能請辭政風處長,回歸檢察系統。
羅瑩雪表示,黃東焄辭意堅決,於是批准辭呈。羅瑩雪呼籲:「不要什麼事情都往陰謀論想,或是政治化解讀,人可以用很簡單的方式去做,不要想得太複雜。」黃東焄原就是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請辭後可能回歸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
根據《壹週刊》報導,黃東焄3年前漏報以王如玄名義購買的健華新城軍宅、而向遠東商銀貸款的840萬元債務,遭監察院裁罰18萬元。
根據周刊報導, 2012年7月黃東焄遭監院裁罰18萬元,同年10月黃東焄不服提出訴願遭駁回;隔年1月,黃東焄再提行政訴訟,5個月後,台北行政法院判決黃東焄勝訴,監院隨後提出上訴;到了2014年7月,高等行政法院認為黃東焄至少有間接故意漏報財產之實,撤銷原判決發回再審;同年10月,台北行政法院改判黃敗訴,但黃在今年9月升任司法院政風處長。
ps.好新聞,不笑嗎?
作者: belleaya (台中李奧納多皮卡堺雅人)   2015-12-17 23:39:00
超無恥XD
作者: forgetcan (罐頭)   2015-12-17 23:49:00
慢走不送?
作者: qk2007 (你家厚德路)   2015-12-17 23:57:00
覺得受侮辱應該是辭職回家 還留著不就是不打自招www
作者: muffinpat (馬芬)   2015-12-18 02:59:00
joke?
作者: AEae2014 (樹若無皮必死無疑)   2015-12-18 09: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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