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 資訊組長 徵才

作者: csluling (Gino)   2023-08-15 11:59:54
公司名稱,統編(中華民國以外註冊可免填): 臺北市私立光仁國民小學, 04198721
公司地址(填寫詳細至號): 108台北市萬華區萬大路423巷15號臺北市天主教光仁國民小學
職缺: 兼任資訊組長
職缺能力經歷要求:
具資訊、網路管理專業知能及資訊融入教學能力者,並具備下列資格者:
1. 資訊相關科系畢業,曾擔任資訊、系統管理經驗者尤佳。
2. 若具下列實務經驗,能提出佐證文件或相關證照者尤佳
3. 曾擔任代理系統管理師或擔任網管工作經驗。
4. 具備TCP/IP網路基礎、資訊安全概念、電腦故障排除、網路檢修能力。
5. 伺服器系統建置、維護、管理,熟悉 Linux 操作和指令者尤佳。
6. 擅長網頁PHP、HTML、CSS程式撰寫與網站管理維護。
7. 熟悉Office文書處理、行政事務處理
具學習熱忱、善於與人溝通,配合度高,能獨立解決問題。
員工是否需自備工具? (是/否) : 否
薪資(月薪): 52k up
薪資(保證最低年薪,必填項目): 13 個月
年終獎金計算方式: 全薪計算
****以下工時與加班費必填,不填刪文水桶****
工時:
每日工作時間: 8:00AM~5:00AM (八小時) 中午休息(12:00~1:00)
每周工作時間: 8*5=40
(需符合國訂勞動基準法)
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
前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
同意後,得將其二週內二日之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其分配
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二小時。但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
四十小時。
(補休不算符合勞動基準法,需有加班費,否則仍算是違法)
(須符合國訂勞動基準法)
**無須加班仍須填寫加班費制度**
**可直接填寫加班費比照勞基法,低於勞基法禁止發文**
加班費制度:
如雇主有使勞工每日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者,或單週超過40小時者,應依法給付加班
費,其標準為:(勞動基準法第24條)
(1)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3分之1以上。
(2)再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3分之2以上。
補休使用需員工同意,經錄取員工檢舉無加班費,一律轉發勞動部進行勞動檢查。
工作環境與該職缺團隊介紹: 具體內容請參照光仁小學官方網站徵才訊息
http://www.kjes.tp.edu.tw/p/405-1000-2824,c209.php
工作福利: 享公/勞、健保,保年終獎金一個月。在校用餐可享教職員優惠。
公司分紅與獎金: 有年終獎金及三節獎金
公司介紹: 本校由天主教聖母聖心會前會長范普厚主教發起創立,王永清神父為首任董事
長,現任董事長為洪山川總主教。
人資或徵才聯絡方式: 請寄到這兩個信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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