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 教育部美術學科中心誠徵專任助理

作者: lashe   2023-08-10 14: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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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位資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稱】教育部國教署高中課程美術學科中心
【工作職缺】專任助理
【工作內容】
一、學科中心各項會議辦理(處理連絡事宜、會議紀錄等)。
二、協助辦理學科中心各項研習活動(必要時需要出差,有差旅費補助)。
三、學科中心行政文書資料處理(公文發送、單據處理等)。
四、協助填報每月工作檢核。
五、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徵求條件】
一、大學或研究所畢業(無教學經驗或教育學分者均可)
二、有相關行政工作經驗、個性穩重、認真負責。
【工作地點】
臺北市中山區長春路167號,臺北市立大同高級中學(美術學科中心)
(近捷運松江南京站及行天宮站,交通便利)
【工作時間】
週一至週五08:00-17:00(12:00-13:00為中午休息時間),週休二日,提供勞健保。
(若遇假日出差執行業務需要,得視情形擇日補休或依勞基法規定支領加班費。)
【月休】
週休二日
【公司福利】
工作滿一年享有1.5個月年終獎金,未滿一年者,按實際工作月數比例支給(需於12月在職
)
【薪資範圍】
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專案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參考表」辦理。
(學士起薪33,769元,碩士起薪38,620元)。
【需求人數】
1人
【聯絡人/連絡方式】
請洽教育部國教署高中美術學科中心李小姐(02-25019802),
或以E-mail聯繫([email protected])
【其他備註】
報名詳細資訊請參閱網頁https://reurl.cc/LAKQM4,並請檢附下列資料
一、報名表(請參閱網頁附件)
1. 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並於面談時繳驗正本。
2. 寄送方式:以電子郵件寄至[email protected]
或郵寄至104372臺北市中山區長春路167號,臺北市立大同高級中學(美術學科中心)
收。
二、履歷表:
1. 格式不限,請隨報名表一併寄送。
2. 內容包含:學經歷、對美術學科中心業務之理解及其它能力相關佐證資料(500字以內
)。
三、報名時間:收件截止時間為112年8月 16日(星期三),以電子信件收件日期或郵戳
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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