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 教育部新聞組徵專業助理

作者: jack00234 (阿凱)   2023-05-15 11:12:33
job版禁止張貼違反「就業服務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基法」與其他法律之文章
發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本工作確實勞健保!
此兩行刪除,文章會被刪除不另通知。
※請各位資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稱】
教育部
【工作職缺】
專業助理(一)
【工作內容】
一、媒體關係經營與協調聯繫,及國內新聞蒐報與研析處理。
二、靜、動態影像企劃拍攝與剪輯。
三、須符合上述工作項目其中一種專長。
【徵求條件】
一、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且非本部現職臨時人員者: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研究院、所,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 之國外大學研究院、所
畢業,得有碩士以上學位證書者,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近之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 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
學校各所系科畢業,得有學士學位證 書,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近之工作經驗四年以
上者。
二、須至少具備工作項目其中一種專長。具備第一點工作能力,並 檢附相關工作經驗、
專案成果或作品集等佐證資料。具備第二點的能力,請檢附紙本作品實績或數位作品集連
結。
【工作地點】
教育部新聞工作小組(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工作時間】
每日工作以8小時為原則,上班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至12時30分(到班得彈性前後半小時),下
午1時30分至5時30分(下班時間隨彈性到班時間而提早或延後);中午休息時間為中午12時
30分至下午1時30分,不計入每日工作時數。
【月休】
週休二日(週六、周日,補班日須補班)、國定假日放假
【薪資範圍】
月支報酬新臺幣(以下同)41,504元(薪點320)起至46,692元(薪點360)間,
但須具有下列職前年資才得提敘前述薪級,合併以提高五薪級為限。惟基於一資不二採原則,用以取得
基本資格條件之年資,不得重複採計提敘薪級之年資: (一)曾任公立機關(構)學校、公
營事業機構、行政法人或財團法人,其工作性質相近、服務成績優良且連續任職滿一年之
年資,提供相關證明文件者得予按年採計提敘薪級。
(二)曾任民營事業機構,其工作性質相近、職責程度相當、服務成 績優良且連續服務滿
一年以上之年資,得於試用期滿後檢具相關年資證明文件,經本部臨時人員人事審議小組
審議通過後,按年採計提敘薪級,並追溯自到職之日生效。
【需求人數】
1名
【聯絡人/連絡方式】
[email protected]
或洽范小姐,聯絡電話:02-7736-6108
聯絡地址:100217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教育部新聞工作小組)。
【其他備註】
(一)112年5月26日(週五)前,請以「姓名-應徵專業助理(一)」為標題,傳送下列 2 份
電子檔資料至教育部新聞工作小組專業助理(一)徵才電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電子檔資料應與紙本報名資料相符。
1. 教育部新聞工作小組臨時人員應徵履歷表電子檔。
2. 簽名之履歷表,併同相關證明文件之電子檔。
(二)紙本報名資料應至遲於 112 年5月26日(週五)寄送本案聯絡人收執(以郵戳為憑) ,
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教育部新聞工作小組臨時人員職缺:專業助理(一)」及白天聯絡
電話。
(三)未依規定報名者(包括報名逾期、未郵寄紙本報名資料、未傳送電子檔資料、紙本應
徵履歷表未簽名、報名資料不齊全等情形),恕不受理。
(四)請將下列報名資料以 A4 格式印製,並依序裝訂後郵寄:
1. 教育部新聞工作小組臨時人員應徵履歷表(雙面列印並簽名)。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 與資格條件相符之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4. 考試、專業證照或語文能力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5.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資料(註:履歷表應填之欄位填寫不清楚或未檢附證明文件者均不予
採計) 。
詳細徵才資訊請參考:
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
https://tinyurl.com/mts4s5pf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