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 臺北榮總附設庇護工場徵就業服務員

作者: sapii (沙阿皮)   2023-03-01 10: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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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本工作確實勞健保!
此兩行刪除,文章會被刪除不另通知。
※請各位資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附設庇護工場-靜耘坊休閒茶飲美食屋
※沒有填寫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
※人資沒有填寫人資公司以及原徵人公司(共2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
【工作職缺】
庇護性就業服務員
【工作內容】
(一) 在本醫院精神部社區復健精神科醫療團隊的帶領下,就業服務員需於現場輔導精神
障礙或其他身心障礙患者之就業工作
(二) 需協助身心障礙者製作餐點、調製飲品及販售
(三) 負責就業促進方案、職業復健相關醫療業務之文書處理、檔案管理工作及接受醫療
團隊與重建處督導人員之督導,參與相關醫療會議、進修課程以及相關重建處會議
沒有內容會被刪文!!
【徵求條件】
(一)符合下列1~6點中任一條件(必要)
1. 取得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
2. 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
3. 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勞工關係、人力資
源、心 理或輔導之相關科系所畢業,且從事相關工作滿 1 年者。
4. 非屬前款相關科系所畢業,從事就業服務或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工作 2 年以上,
且完成 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 80 小時以上。
5. 高中(職)畢業,從事就業服務或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工作 5 年以上,且完成身
心障礙 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 80 小時以上。
6. 於勞動部(前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03 年 2 月 14 日勞職特字第 1030506019 號令
函頒修正 「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前已符合第 15 條規定
取得就業服務員資格,從事就業服務或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工作 5 年以上。
(二)熟悉並會使用電腦word、excel、powerpoint等軟體,個性成熟有彈性,配合度佳 ,
具工作熱誠
※為保障板友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
、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
【工作地點】
台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臺北榮總精神部)及各販售案場(都在院內)
【工作時間】
※沒有填寫工作時間將會被刪文。
8:30-17:00(中間休息半小時)
每週工時超過40小時,請寫加班費
【月休】
周休二日,依照人事行政局規定見紅就休
※一定要有數字。沒有填寫月休及排班制度 或月休過低將會被刪文。
【公司福利】
年終1.5個月(第一年依在職月份比例計算)
院內看診優惠
美食廣場持識別證打折
風險加給一千
三餐皆有便宜員工餐可以購買
請勿寫勞健保 無勞健保是違法的
此欄請寫額外的福利
【薪資範圍】
38391-40466/月(依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補助之規定)
※行政院勞動部於112年1月1日起調漲基本工資為月薪26,400元
※無薪資、比照科技部、比照本校規定、面議、電議,薪資不清等水桶一週
時薪工作請貼Part-Time板
月薪未達26400一樣會被刪文
【需求人數】
1人
【聯絡人/連絡方式】
(02)2875-7027轉570 江小姐
[email protected]
【其他備註】
(一) 有意者請將履歷(包含個人資料、學經歷、畢業證書影本、符合條件之證書或證明影
本)
主旨請寫 應徵就業服務員_xxx(名字) 信件中請附上聯絡方式(手機)
(二)[審核後將以電話通知資格符合者參加筆試及面試(同一天),預計筆試半小時+面試一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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