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 臺北榮總徵庇護性就業服務員(職務代理)

作者: leots0211 (Will)   2022-02-17 14:33:37
job版禁止張貼違反「就業服務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基法」與其他法律之文章
發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本工作確實勞健保!
此兩行刪除,文章會被刪除不另通知。
※請各位資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稱】
※沒有填寫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
※人資沒有填寫人資公司以及原徵人公司(共2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
臺北榮民總醫院附設庇護工場-ING清潔工作隊
【工作職缺】
庇護性就業服務員 (職務代理)
【工作內容】
一、現場輔導精神障礙或其他身心障礙患者之就業工作。
二、於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資訊管理系統進行資料維護與服務紀錄登打。
三、營運相關行政事項。
四、執行身心障礙者就業促進方案、職業復健相關業務、檔案管理工作及接受
  醫療團隊與重建處督導人員之督導,參與相關醫療會議、進修課程以及相
  關重建處會議。
沒有內容會被刪文!!
【徵求條件】
※為保障板友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
、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
一、取得「就業服務員資格認證」或「 繼續教育已完成認證者」
 就業服務員需具備條件如下:
 (一)符合下列1至4點中「任一」條件者:
  1、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勞工
    關係、人力資源、心理或輔導之相關科系所畢業者。
  2、前款相關科系所畢業,從事就業服務或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工作一
    年以上,且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八十小時以上,成績
    及格取得結訓證明者。
  3、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證
    書者。
  4、取得就業服務員乙級技術士證者。
 (二)會使用電腦word、excel、powerpoint等軟體。
【工作地點】
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臺北榮民總醫院)及各清潔案場
【工作時間】
※沒有填寫工作時間將會被刪文。
每週工作五天,時間7:30至17:30之間時段視工作需求排班8小時
每週工時超過40小時,請寫加班費
【月休】
※一定要有數字。沒有填寫月休及排班制度 或月休過低將會被刪文。
排班制,週排休二日
【公司福利】
一、院內看診優惠。
二、美食廣場持識別證打折。
請勿寫勞健保 無勞健保是違法的
此欄請寫額外的福利
【薪資範圍】
※行政院勞動部於111年1月1日起調漲基本工資為月薪25,250元
※無薪資、比照科技部、比照本校規定、面議、電議,薪資不清等水桶一週
38391元至40466元
時薪工作請貼Part-Time板
月薪未達25250一樣會被刪文
【需求人數】
1人
【聯絡人/連絡方式】
吳小姐:02-28757027轉570
[email protected]
【其他備註】
一、有意者請將履歷(包含個人資料、學經歷、畢業證書影本、
  符合條件之證書或證明影本)郵寄或電郵至連絡人。
  主旨請寫「應徵就業服務員_XXX(姓名)」,請於信件中附
  上聯絡方式(手機)。
二、2022年2月25日(五)收件截止,後會再通知面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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