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 教育部徵職務代理人

作者: peggy1221 (阿蔡)   2021-05-12 18:39:59
job版禁止張貼違反「就業服務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基法」與其他法律之文

發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本工作確實勞健保!
此兩行刪除,文章會被刪除不另通知。
※請各位資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稱】
教育部
國際及兩岸教育司
※沒有填寫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
※人資沒有填寫人資公司以及原徵人公司(共2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
【工作職缺】
職務代理人
【工作內容】
辦理海外留學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徵求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校院畢業,具學士或碩士學位。
二、具相關行政經驗及良好英語能力者優先錄取。
三、具備相關電腦文書處理基本能力。
※為保障板友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
、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
【工作地點】台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
【工作時間】
8:00-9:00彈性上班
17:00-18:00彈性下班
※沒有填寫工作時間將會被刪文。
每週工時超過40小時,請寫加班費
【月休】
週休二日
※一定要有數字。沒有填寫月休及排班制度 或月休過低將會被刪文。
【公司福利】
良好工作環境
請勿寫勞健保 無勞健保是違法的
此欄請寫額外的福利
【薪資範圍】
依照「行政院暨所屬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規定辦理,其薪點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
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以研究助理(學士學位6等280薪點)或助理研究員(碩
士學位7等328薪點),估算每月薪資約為新臺幣34,916元至40,901元。
※行政院勞動部於110年1月1日起調漲基本工資為月薪24,000元
※無薪資、比照科技部、比照本校規定、面議、電議,薪資不清等水桶一週
時薪工作請貼Part-Time板
月薪未達24000一樣會被刪文
【需求人數】1
【聯絡人/連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履歷表 (格式不限,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學歷證書
影本、工作服務證明等資料,於110年5月17日前,以限時掛號郵件寄送教育部國際及兩岸
教育司海外留學科曾素貞科長收(地址:10051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逾期不予受
理。
二、擇優面談,面談時間將另行通知,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或退件。
三、如有其他疑問,請洽本部國際司留學科曾科長,電話:(02)7736-5659
【其他備註】
本職務係代理科員育嬰留職停薪所遺業務,預計自110年6月21日至111年12月20日止(實際
代理期間仍依被代理同仁留職停薪期間為準),倘代理原因消失,受聘人員應無條件接受
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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