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 翁方彬律師事務所-誠徵受雇律師乙名

作者: nomore77 (過敏)   2019-10-21 15:37:28
job版禁止張貼違反「就業服務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基法」與其他法律之文

發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本工作確實勞健保!
此兩行刪除,文章會被刪除不另通知。
※請各位資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稱】 翁方彬律師事務所
※沒有填寫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
※人資沒有填寫人資公司以及原徵人公司(共2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
【工作職缺】 受雇律師乙名
【工作內容】 撰寫書狀 回答客戶法律問題 開庭等
沒有內容會被刪文!!
【徵求條件】高考律師證照
※為保障板友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
、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
【工作地點】
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號5樓之1
(古亭捷運站4號出口步行3分鐘)
【工作時間】
週一至週五:09:00~17:30 週六週日休假
(除非有陪偵等特殊情況,基本上5:30都可以準時下班)
午休時間:12:00~13:30
※沒有填寫工作時間將會被刪文。
每週工時超過40小時,請寫加班費
【月休】 至少8天,若有加班會按時數給加班費
※一定要有數字。沒有填寫月休及排班制度 或月休過低將會被刪文。
【公司福利】
1.勞健保個人自付額亦由所長負擔,薪資為實拿
2.早午餐皆供餐,下午還會有下午茶,不定期會有聚餐
3.律師公會月費皆由所長負擔
4.年終至少一個月
5.有獨立辦公室(還有附暖氣機)
【薪資範圍】58K起,視能力學經歷調整,可討論。
※行政院勞委會於108年1月1日起調漲基本工資為月薪23,100元
※無薪資、比照科技部、比照本校規定、面議、電議,薪資不清等水桶一週
時薪工作請貼Part-Time板
月薪未達23100一樣會被刪文
【需求人數】1位
【聯絡人/連絡方式】請將履歷寄至[email protected]
【其他備註】 特別條件:希望正式執業經歷兩年以上,熟悉民商法家事法尤佳。
1.偶有刑事夜間陪偵等,會依時數給加班費。
2.可自接案抽成。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