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 典範法律事務所誠徵行政助理一名(臺中)

作者: ni9988778065 (我是尼奇)   2019-07-13 00:16:07
job版禁止張貼違反「就業服務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基法」與其他法律之文章
發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本工作確實勞健保!!
此兩行刪除,文章會被刪除不另通知。
※請各位資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稱】
典範法律事務所
※沒有填寫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
※人資沒有填寫人資公司以及原徵人公司(共2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
【工作職缺】
行政助理
【工作內容】
文件收發與遞送郵寄、申請各類資料、
案件管理追蹤、卷證資料整理製作、客戶接待、
與法院連繫、行事曆安排及其他律師交辦事項
【徵求條件】
※為保障板友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
、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
1.不限系所
2.本工作須非常細心、須能處理繁瑣事務
3.具備word、excel、google、line等作業系統基礎使用能力。
4.有機車駕照並自備機車。
5.能以台語溝通者佳
6.主動積極,認真負責,肯學習者佳
【工作地點】
臺中市西區民權路219號5樓之2(星展銀行民權分行樓上)
【工作時間】
※沒有填寫工作時間將會被刪文。
每週星期一至五、08:30至17:30
【月休】
※一定要有數字。沒有填寫月休及排班制度 或月休過低將會被刪文。
週休2日,月休至少8日,其餘均依人事行政局為準
【公司福利】
請勿寫勞健保 無勞健保是違法的
此欄請寫額外的福利
三節獎金,生日禮金
事務所環境優美,工作氣氛融洽,
每月固定聚餐,不定時享用享用下午茶,餅乾點心眾多。
【薪資範圍】
※行政院勞委會於108年1月1日起調漲基本工資為月薪23,100元
※無薪資、比照國科會、比照本校規定、面議、電議,薪資不清等水桶一週
月薪未達23100元 會被刪文
時薪工作請貼Part-Time板
23100元至30000元,視學經歷而定。
【需求人數】
1人
【聯絡人/連絡方式】
請將附照片之履歷表寄至:[email protected]
聯絡人:林小姐
來信標題請註明:「應徵行政助理(姓名)」
收到履歷表經審閱通過後,事務所會主動聯繫面試
【其他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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