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 國立臺北大學社會工作系誠徵行政秘書

作者: JPhoenix (J-Der)   2019-01-17 11:47:50
job版禁止張貼違反「就業服務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基法」與其他法律之文章
發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本工作確實勞健保!!
此兩行刪除,文章會被刪除不另通知。
※請各位資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稱】
※沒有填寫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
※人資沒有填寫人資公司以及原徵人公司(共2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
國立臺北大學
【工作職缺】
社會工作系行政秘書
【工作內容】
協助系所行政事務。
【徵求條件】
※為保障板友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
、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
各大學或獨立學院社會工作或社會福利相關系所畢業,取得學士或碩士學位。
1.具社工知識、中英文佳、電腦操作熟練,例如Win XP以上系統、Office軟體、網路操作
及簡易電腦硬體維修。
2.認真負責並具溝通協調能力。
【工作地點】
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臺北大學三峽校區)
臺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67號(臺北大學臺北校區)
【工作時間】
※沒有填寫工作時間將會被刪文。
原則為週一至週五上午9:00至18:00,
另每週需排班至臺北校區系辦值班13:30至21:30。
【月休】
※一定要有數字。沒有填寫月休或排班制度 或月休過低將會被刪文。
週休二日
【公司福利】
請勿寫勞健保 無勞健保是違法的
此欄請寫額外的福利
1.5個月年終(到職未滿1年按比例計算)
【薪資範圍】
※行政院勞委會於108年1月1日起調漲基本工資為月薪23,100元
※無薪資、比照科技部、比照本校規定、面議、電議,薪資不清等水桶一週
學士級:32,466元/月
碩士級:37,132元/月
http://www.ntpu.edu.tw/laws/files/a4/20180522134729.pdf
【需求人數】
1
【聯絡人/連絡方式】
許仰德 行政秘書
電話:02-8674-1111*67013
傳真:02-2673-7262
E-mail:[email protected]
【其他備註】
【應備文件:(請依序編碼並註明)】
1.履歷表1份(請參考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可上「銓敘部」網站下載)。
2.畢業證書影本1份。(應屆畢業者可於日後補件)
3.經歷證件影本。
4.推薦人2位。(以表格方式呈現,須註明職稱、姓名、可直接聯絡本人之電話、
e-mail、與被推薦者之關係)
5.自傳1份。
【應徵方式】
(一)意者請於108年1月28日下午17時整(以郵戳為憑)前,備齊上述文件資料,以紙本
郵寄方式逕寄:「23741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社工系許仰德行政秘書收」
(二)信封請註明「應徵社工系行政秘書」。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
件,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其他備註】
1.本次徵才正選1名、備取2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含正取人
員報到後於三個月離職者)內有效。
2.依據「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三點,曾有下列情事之一
者,學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一)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
罪,經有罪判決確定。(二)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
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三)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
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四
)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
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五) 經主管教育行政
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六)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
或僱用期間。
3.其餘規定依本校聘僱人員管理辦法辦理。
4.本系公告網址:https://goo.gl/h3YhV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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