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 衛生局僱用毒品防制業務個案管理人員5名

作者: milkfox (牛奶口味)   2018-07-04 10:29:58
job版禁止張貼違反「就業服務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基法」與其他法律之文章
發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本工作確實勞健保!!
此兩行刪除,文章會被刪除不另通知。
※請各位資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稱】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心理健康科
※沒有填寫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
※人資沒有填寫人資公司名稱以及原徵人公司(共2公司)將會被刪文。
【工作職缺】約用人員(個案管理人員)
【工作內容】藥癮者追蹤輔導訪視、毒品危害防制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沒有內容 會被刪文
【徵求條件】
※為保障板友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
、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
須具資格:
一、具下列任依一條件者:
1. 符合心理、諮商輔導、社工、護理、犯罪防治、公共衛生或與前揭科系相關科系之大
學院校畢業者。
2. 經社會工作師考試及格,並依社會工作師法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者。
二、具有機車駕照(具汽車駕照且具駕車能力尤佳)
【工作地點】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林森辦公室(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418號)或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東興辦公室(臺南市新營區東興路163號)。
【工作時間】 08:00-12:00 13:30-17:30
※沒有填寫工作時間將會被刪文。
【月休】 月休4日,週休六日及其他國定假日。
※沒有填寫月休及排班制度 或月休過低將會被刪文。
【公司福利】 自強活動,年終獎金1.5個月。
請勿寫勞健保 無勞健保是違法的
此欄請寫額外的福利
【薪資範圍】 33,046元
※行政院勞委會於107年1月1日起調漲基本工資為月薪22,000元
※無薪資、比照國科會、比照本校規定、面議、電議,薪資不清等水桶一週
月薪未達22000元 會被刪文
時薪工作請貼Part-Time板
【需求人數】 5人
【聯絡人/連絡方式】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心理健康科 石成展
06-2679751分機193
【其他備註】
一、檢具證件:
(一)簡歷表(請至本府人事處徵才公告網站下載
http://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 )
(二)學歷證明文件影本(符合任用條件第1點之學歷證明)。
(三)相關專業證書(符合任用條件第2點之社工師證書)。
(四)2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1張。
(五)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六)機車駕照影本(有汽車駕照者請附影本)
(七)備註:
1. 有輔導施用毒品藥癮者之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請附工作經驗證明。
2. 諳電腦文書處理(如Word、Excel、PowerPoint等) 尤佳。
3. 具備汽機車駕照及自用客車尤佳,請附汽、機車駕照影本。
4. 若為身心障礙人員,請附身心障礙證明。
(八)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請縮印成A4大小,並依序排列。
二、意者請於107年7月17前備齊上述資料,寄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心理健康科石先生 收(
臺南巿東區林森路一段418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信封請註明應徵「毒
品危害防制約用人員」職務;其證明文件若在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徵才公告網頁以上傳檔案
或以email方式,請於107年7月17日前傳送,逾期恕不受理。聯絡電話06-2679751分機
193 。合格者擇優通知筆試(20%)及面試(80%),恕不退件及函復。
三、甄試於107年7月24日(星期二)下午1時40分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林森辦公室5樓大禮堂辦
理。為落實低碳城市之願景,請面試人員多加利用大眾運輸工具參加現場筆試及面試。
四、錄取人員將公告於本局網站。
五、工作起迄時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屆滿依用人機關考核結果決定
是否續約。
作者: sa12e3   2018-07-04 10:41:00
月休4日,週休六日及其他國定假日 前者與後者的部分,到底是那一個呢?還是兩個都有不衝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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