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 臺北大學誠徵高教深耕計畫專任助理

作者: Cpyu (Cpy)   2018-06-15 15:17:27
job版禁止張貼違反「就業服務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基法」與其他法律之文

發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本工作確實勞健保!!
此兩行刪除,文章會被刪除不另通知。
※請各位資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稱】國立臺北大學
【工作職缺】計畫專任助理
【工作內容】
1. 辦理法律學院高教深耕課程及學分學程業務。
2. 協助辦理法律學院涉外業務。
3. 其他交辦業務。
【徵求條件】
1. 中華民國國籍,持有身分證者。
2. 性別、年齡不拘。
3. 具大學或以上學歷,且非在學生。
4. 具學校相關工作經驗、英文能力優者尤佳。
5. 具協調、溝通、分析、判斷能力、團隊合作與服務精神。
【工作地點】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法律學院(本校三峽校區)
【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 8:30-12:30 13:30-17:30
【月休】週休二日
【公司福利】
1.年終1.5個月,依在職月份比例發給
2.使用學校圖書資源
3.寒暑假有薪假(天數則依學校規定)
【薪資範圍】 起薪32,466元(依教育部深耕計畫相關規定薪資支給)
【需求人數】 1名
【應徵方式】
◎紙本應徵者,請寄至:23741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法律學院」收,信封上請註明
「應徵法律學院高教深耕計畫專任助理」。
◎以電子郵件應徵者,請寄至[email protected],信件主旨請填:「應徵法律學院高
教深耕計畫專任助理-XXX」,以郵件系統時間為憑。
【聯絡人/連絡方式】法律學院 葉小姐,02-86741111轉67653
【其他備註】
1. 本次徵才正取1名、備取2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三個月(含正取人員報
到後於三個月離職者)內有效。
2. 正取人員報到後未通過試用者(試用期二個月,試用期滿正式約用),於候補有效期間
內由本校通知候補人員逕行遞補。
3. 其餘規定依本校聘僱人員管理辦法辦理。
●截止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07年6月28日(四)中午12時止,以紙本應徵者,以當日日期
郵戳為憑;以電子郵件應徵者,以郵件系統時間為憑,逾期概不受理。
●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面試資格者,恕不通知及退件;未錄取者亦不另行通知。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