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 教育部政風處職務代理人

作者: jhihhan (han)   2018-05-17 09:4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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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位資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稱】
※沒有填寫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
※人資沒有填寫人資公司以及原徵人公司(共2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
教育部
【工作職缺】
政風處聘用人員(育嬰留停職務代理人)
【工作內容】
(一)政風業務
(二)協助專案清查
(三)其他交辦事項
【徵求條件】
※為保障板友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
、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
(一)國內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具政風工作經驗或法律系所畢業者尤佳。
(三)具備相關電腦文書處理基本能力。
【工作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5樓【政風處】
【工作時間】
※沒有填寫工作時間將會被刪文。
08:30~17:30(午休時間12:30~13:30)
【月休】
※沒有填寫月休及排班制度 或月休過低將會被刪文。
週休二日
【公司福利】
服務至12月3日時,按在職月份比例計算年終獎金。
請勿寫勞健保 無勞健保是違法的
此欄請寫額外的福利
【薪資範圍】
※行政院勞委會於107年1月1日起調漲基本工資為月薪22,000元
※無薪資、比照國科會、比照本校規定、面議、電議,薪資不清等水桶一週
聘用薪點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附表「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
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規定,以研究助理(學士學位6等280薪點,新臺幣34,916元)或
助理研究員(碩士學位7等328薪點,新臺幣40,901元)聘用。
時薪工作請貼Part-Time板
月薪未達22000一樣會被刪文
【需求人數】
1人
【聯絡人/連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履歷表(格式不限,惟請附照片,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
、學歷證明影本、工作服務證明等資料,於107年 5月21 日前,以限時掛號郵件寄送教育
部政風處鄭羽琇科長收(地址:106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
理。
(二)擇優面談,面談時間將另行通知,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或退件。
(三)錄取名額: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擇優備取1-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
定之翌日起算。
(四)如有其他疑問,請洽本部政風處鄭羽琇科長,電話(02)7736-5834。
【其他備註】
本聘用人員聘期自107年6月4日至107年12月3日止(實際代理期間仍依被代理同仁留職停
薪期間為準),倘代理原因消失,受聘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
用或救助(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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