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 金智語文誠徵行政櫃台人員

作者: ab440854c (暴牙)   2017-11-18 00:18:42
job版禁止張貼違反「就業服務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基法」與其他法律之文章
發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本工作確實勞健保!
此兩行刪除,文章會被刪除不另通知。
※請各位資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稱】金智語文補習班
※沒有填寫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
※人資沒有填寫人資公司以及原徵人公司(共2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
【工作職缺】行政櫃台人員
【工作內容】協助課堂準備、與家長及學生溝通、文書處理工作
【徵求條件】專科以上畢業,須具備基礎英文對話能力
※為保障板友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
、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
【工作地點】台北市莊敬路391巷2號7樓
【工作時間】
※沒有填寫工作時間將會被刪文。
每週工時超過40小時,請寫加班費
周一、三、四、五 11:00~20:00,午休時間1小時
週二 14:00~20:00
週六 8:50~12:50 隔周休
國定假日皆休
依勞基法規定第30條規定,勞工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
每周不得超過40小時,其中補習班係為民國八十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台88勞動二字第023007號函指定符合勞基法第30-1條所稱之中央主管
機關指定之行業,前項工作時間得將其兩周內二日之正常工作時數,
分配於其他工作日,其分配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兩小時,
每周工作時數不得超過48小時,本公司係調整週二上班時間至周六,
絕對符合勞動基準法之規定,望版主明察。
【月休】 如上述說明
※沒有填寫月休及排班制度 或月休過低將會被刪文。
【公司福利】 依勞基法規定
請勿寫勞健保 無勞健保是違法的
此欄請寫額外的福利
【薪資範圍】 至少3萬元
※行政院勞委會於106年1月1日起調漲基本工資為月薪21,009元
※無薪資、比照國科會、比照本校規定、面議、電議,薪資不清等水桶一週
時薪工作請貼Part-Time板
月薪未達21009一樣會被刪文
【需求人數】 1人
【聯絡人/連絡方式】 2758-8908 林小姐
【其他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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