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 派駐北投站業務輔導員

作者: alisonjoy830 (namu)   2016-11-22 09:25:16
job版禁止張貼違反「就業服務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基法」與其他法律之文章
發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本工作確實勞健保!
此兩行刪除,文章會被刪除不另通知。
※請各位資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稱】
※沒有填寫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
※人資沒有填寫人資公司以及原徵人公司(共2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
人資公司:優利資源整合股份有限公司
原徵人公司:台北市就業服務處
【工作職缺】
業務輔導員
【工作內容】
1.綜整、辦理二度就業婦女之就業服務相關業務
2.連結各就業服務站資源及至鄰里社區等發掘二度就業婦女,針對二度就業婦女,
規劃相關宣傳活動、專題講座、職場體驗企業參訪
3.另主動拜會廠商企業,於大臺北地區開發典型、非典型工作機會,提供二度就業婦女
多元型態之工作類型,
4.結合公私立部門資源,協助二度就業婦女使能順利求職、促進就業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徵求條件】
※為保障板友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
、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
1.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含大學)以上*[1;33m勞工、社會工作、心理、社會學、*[m
*[1;33m人力資源與諮商輔導*[m等相關系所畢業者,並具有全職工作經驗(就學期間之
工作經驗不予列計)1年以上者。
2.具有社工師證照或非上述相關科系畢業而具有就業服務乙級證照者,並具有全職工作經
驗(就學期間之工作經驗不予列計)1年以上者。
3.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含大學)以上系所畢業者,並有
國內就業促進、社會工作、心理治療或人力資源等相關實務直接服務工作經驗(就學期間
之工作經驗不予列計)1年以上者。
前開相關實務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應為全職受薪工作,不含兵役、志願服務或實習性質之經
歷。
【工作地點】
北投就業服務站(台北市新市街30號5樓)
【工作時間】
※沒有填寫工作時間將會被刪文。
週一至週五09:00~17:00
每週工時超過40小時,請寫加班費
【月休】
※沒有填寫月休及排班制度 或月休過低將會被刪文。
週休二日
【公司福利】
三節禮金
生日禮金
績效獎金
公司團體保險
請勿寫勞健保 無勞健保是違法的
此欄請寫額外的福利
【薪資範圍】
※行政院勞委會於104年7月1日起調漲基本工資為月薪20,008元
※無薪資、比照國科會、比照本校規定、面議、電議,薪資不清等水桶一週
月薪31930元
時薪工作請貼Part-Time板
月薪未達20008一樣會被刪文
【需求人數】
1人
【聯絡人/連絡方式】
林先生
02-5569-2345#216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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