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 新北市藝文通訊員

作者: mou5009 (毛)   2016-11-05 14:44:09
job版禁止張貼違反「就業服務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基法」與其他法律之文章
發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本工作確實勞健保!
此兩行刪除,文章會被刪除不另通知。
※請各位資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稱】
※沒有填寫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
※人資沒有填寫人資公司以及原徵人公司(共2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
凌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文化部駐點新北市政府文化局員工)
【工作職缺】
新北市藝文通訊員
【工作內容】
1.依文化部及本計畫需求,蒐集新北市藝文活動相關資訊,包含活動地點、辦理單位、場
地、展演者、辦理場次、參觀人次等資訊。並將蒐集之藝文活動相關資訊進行審核、輸入
、建檔工作。
2.參加本計畫教育訓練課程及本計畫有關之相關會議。
3.辦理系統會員活動收錄教育訓練。
4.文化統計相關檢誤及資料蒐集工作。
5.地方訊息彙整及通報工作。
6.文化部交辦工作。
7.協助派駐地點交辦事項。
沒有內容會被刪文!!
【徵求條件】
※為保障板友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
、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
1.基本電腦及office操作
2.認真負責、配合度高、細心(資料輸入需正確)
3.高EQ,溝通協調能力佳、表達能力佳
4.大學(含)以上
【工作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工作時間】
※沒有填寫工作時間將會被刪文。
9:00-18:00(配合派駐地點上班時間)
每週工時超過40小時,請寫加班費
【月休】
※沒有填寫月休及排班制度 或月休過低將會被刪文。
周休二日
【公司福利】
年終1.5月薪資
請勿寫勞健保 無勞健保是違法的
此欄請寫額外的福利
【薪資範圍】
※行政院勞委會於104年7月1日起調漲基本工資為月薪20,008元
※無薪資、比照國科會、比照本校規定、面議、電議,薪資不清等水桶一週
學士級:33,908 元;碩士級:36,814 元
時薪工作請貼Part-Time板
月薪未達20008一樣會被刪文
【需求人數】
1人
【聯絡人/連絡方式】
履歷請寄至
[email protected]/*
作者: BebeeLai0622 (Bebee)   2016-11-07 17:28:00
履歷已寄出,b0開頭請查收,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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