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 優利派駐桃市府旅遊局稽查人員

作者: alisonjoy830 (namu)   2016-10-18 09:22:00
job版禁止張貼違反「就業服務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基法」與其他法律之文章
發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本工作確實勞健保!!
此兩行刪除,文章會被刪除不另通知。
※請各位資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稱】
※沒有填寫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
※人資沒有填寫人資公司以及原徵人公司(共2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
原徵人公司:桃市府觀光旅遊局
人資公司:優利資源整合股份有限公司
【工作職缺】
稽查協辦人員
【工作內容】
1.駕駛車輛接送本府稽查人員至指定稽查地點,並協助拍照、錄影等蒐證工作。
2.協助於稽查結束後將稽查紀錄表、現場照片等相關資料建檔(含:上傳系統、掃描建
檔等)。
3.於各大訂房網站搜尋非法旅館及民宿,並協助調查其相關資料(如:公司或商業登記
、稅籍登記、負責人及營業地址…等)並將資料彙整建檔。
4.旅宿裁罰案件後續改善或執行進度追蹤。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沒有內容 會被刪文!!
【徵求條件】
※為保障板友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
、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
(一)中華民國國民,品性端正、具服務熱誠、文字撰寫及溝通協調能力、能吃苦耐勞、身
心健康者,男性須役畢或免役。
(二)國內外公私立大專院校建築、都計、地政等相關科系畢業(需附學歷證明文件)或觀光
產業相關工作經驗者。
(三)熟悉電腦基本操作、office軟體應用、中英文輸入。
(四)具有汽車駕照且熟悉駕駛者,工作需開休旅車及會開山路。
(五)至少3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工作地點】
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8樓)
【工作時間】
※沒有填寫工作時間將會被刪文。
每週一至每週五,上午8:30至下午5:30(每日八小時)並配合機關需要彈性
調整。其他臨時狀況,如調整放假、補行上班以及颱風天上班與否,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
處公布為準。
【月休】
※沒有填寫月休或排班制度 或月休過低將會被刪文。
周休二日
【公司福利】
請勿寫勞健保 無勞健保是違法的
此欄請寫額外的福利
年終獎金
薪資額外加給
文康活動費
【薪資範圍】
※行政院勞委會於104年7月1日起調漲基本工資為月薪20,008元
※無薪資、比照國科會、比照本校規定、面議、電議,薪資不清等水桶一週
月薪33500
月薪未達20008元 會被刪文
時薪工作請貼Part-Time板
【需求人數】
3
【聯絡人/連絡方式】
林先生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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