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 台北市麗山國小誠徵職務代理人一名

作者: overagain11 (半透明)   2016-09-28 18:24:54
【公司名稱】 臺北市立麗山國民小學
【工作職缺】 約僱幹事(娩假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職務代理人)
【工作內容】1. 文書及檔案管理相關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徵求條件】
1. 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 10 年以上),且無公
務人員任 用法第 26 條、第 28 條及其他相關法規不得任用或迴避任用之情事與臺灣地
區與大陸地區人 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不得任用之情形。
2. 學歷(以下條件擇一):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3. 熟諳電腦文書處理、報表統計、分析等技能。
4. 積極、學習能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
5. 具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非必要)
※為保障板友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
、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
【工作地點】台北市內湖區麗山國民小學(臺北市內湖區港華街 100 號)
【工作時間】 0750-1700
※沒有填寫工作時間將會被刪文。
【月休】 週休二日
※沒有填寫月休及排班制度 或月休過低將會被刪文。
【公司福利】 請見簡章 http://web.lnps.tp.edu.tw/
【薪資範圍】
依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給表支給報酬標準表資格條件規定給予 280 薪點,
月薪約 33,908 元。
※行政院勞委會於104年7月1日起調漲基本工資為月薪20,008元
※無薪資、比照國科會、比照本校規定、面議、電議,薪資不清等水桶一週
【需求人數】1人
【聯絡人/連絡方式】  (02)26574158 轉 213 陳小姐。
【其他備註】
1. 意者請自行至本校網站(http://web.lnps.tp.edu.tw/)下載報名表、切結書及個人自
傳。
2. 報考人請備齊下列資料並以A4 格式依序裝訂,
於 105 年9月30日(星期五)下午 4 時前親送或掛號逕寄:『臺北市內湖區港華街 100 號
,臺北市內湖區麗山國小人事室』,
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約僱幹事』(郵寄以郵戳為憑;親送以本校收發日期為憑),逾期或證
件不齊者以不合格件 論,資格不符者資料恕不予退還。
(1)報名表。(2)切結書(3)自傳。(4)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5)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6)相關訓練或工作年資證明。(以高中學歷報考者始須檢附)
3. 上述身份證及最高學歷證書請於甄試當日攜帶正本以供查驗,
報名表資料若填寫不實或遺漏,概由當事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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