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 派駐北投站業務輔導員

作者: alisonjoy830 (namu)   2016-07-07 12:38:14
job版禁止張貼違反「就業服務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基法」與其他法律之文章
發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本工作確實勞健保!
此兩行刪除,文章會被刪除不另通知。
※請各位資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稱】
※沒有填寫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
※人資沒有填寫人資公司以及原徵人公司(共2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
人資公司:優利資源整合股份有限公司
原徵人公司:台北市就業服務處
【工作職缺】
業務輔導員
【工作內容】
連結各就業服務站資源及至鄰里社區等發掘二度就業婦女,針對二度就業婦女,規劃相關
宣傳活動、專題講座、職場體驗企業參訪等;另主動拜會廠商企業,協助二度就業婦女順利求職、促進就業。
沒有內容會被刪文!!
【徵求條件】
※為保障板友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
、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
1.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含大學)以上勞工、社會工作、心理、社會學、人力資源與
諮商輔導等相關系所畢業者或具有全職工作經驗(就學期間之工作經驗不予列計)1年以上
者;具有社工師證照或非上述相關科系畢業而具有就業服務乙級證照者,並具有全職工作
經驗(就學期間之工作經驗不予列計)1年以上者。
3.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含大學)以上系所畢業者,
並有國內就業促進、社會工作、心理治療或人力資源等相關實務直接服務工作經驗(就學
期間之工作經驗不予列計)1年以上者,前開相關實務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應為全職受薪工作
,不含兵役、志願服務或實習性質之經歷。
【工作地點】
北投就業服務站(台北市新市街30號5樓)
【工作時間】
※沒有填寫工作時間將會被刪文。
周一至周五9:00至17:00
每週工時超過40小時,請寫加班費
【月休】
※沒有填寫月休及排班制度 或月休過低將會被刪文。
周休二日
【公司福利】
生日禮金、三節禮金、績優人員獎勵、年終獎金
請勿寫勞健保 無勞健保是違法的
此欄請寫額外的福利
【薪資範圍】
※行政院勞委會於104年7月1日起調漲基本工資為月薪20,008元
※無薪資、比照國科會、比照本校規定、面議、電議,薪資不清等水桶一週
月薪31930元
時薪工作請貼Part-Time板
月薪未達20008一樣會被刪文
【需求人數】
1人
【聯絡人/連絡方式】
盧小姐upower.tp10@gmail.com
(02)5569-23465#208
【其他備註】
本公司不向求職人員收取任何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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