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月薪計算問題

作者: givi0099 (givi0099)   2014-08-08 00:24:49
不好意思~
不知道可不可以PO在這個版上問!
如果不行請告知
我會立刻刪除!
我媽媽6月到一家臭豆腐工廠上班
7月份因為工作實在太辛苦
從早上8點前站到5點多
又要搬重物
中午又只吃飯20分鐘
其他都沒休息時間
7月做完就辭職
但7月都有去上班無請假
六日休息而已
而上班之前說的待遇如下
底薪2萬
冬天星期六隔周上班
夏天六日不需上班
全勤加2000
餐飲業須體檢810公司負責
但!!!
前天領到的薪水
拿到的薪資明細如下
試用期本薪20000(24天)
20000除以24=833
實際工作天數22天
20000-833*2=18333(小數點後我懶的記,但算法大概就是這樣)
本薪18333元
扣除勞健保651
試用期未滿3個月無全勤
且須負擔810元體檢費
實拿16872元
而我知道後打去詢問
22天是7月的2個禮拜六
而他們禮拜六算無薪假
所以不算錢
我說
那月薪算法應該除以30阿
且體檢費應該由公司負責
所以算法變這樣
20000除以30=666
20000-666*2=18668
可是這樣也才多335
請問我這樣算法對嗎?
還是有更有利的算法呢?
可以要求除以31天嗎?(7月有31天)
而且有放一天颱風假!
如果想要投訴他們應該去哪投訴呢?
謝謝大家了!!!
作者: gs76 (gs)   2014-08-08 00:40:00
最滴時薪115*22天*8hr就超過2萬了,拿薪資條去勞工局投訴最低.. 打錯字
作者: bluelink (淡水小麵仔)   2014-08-08 01:17:00
你還有試用期未滿基本工資可以說另外兩周工時應該有超過84小時吧
作者: unbomb (衰事連篇)   2014-08-08 01:22:00
這篇問題就類似是上面那個慣老闆造成的
作者: bluelink (淡水小麵仔)   2014-08-08 01:25:00
分別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1條及第30條 找勞工局有專人服務工時的部分可能你要佐證上班時間
作者: luckyls (lala)   2014-08-08 08:41:00
勞基法每月最低月薪19273時薪制:不得低於115/hr;月薪制:不得低於19273
作者: ttmaniac   2014-08-08 09:07:00
這種老闆...供貨到哪裡說一下 拒吃
作者: firebirdy (火鳥人)   2014-08-08 09:48:00
拒吃+1 是哪一家
作者: shinane (開心最重要~)   2014-08-08 13:02:00
被拗了吧,我記得不可以有試用期這個規定。
作者: mimu (咪咪)   2014-08-08 13:14:00
一定要為媽媽爭取!
作者: chupapa (笨蛋邱小妞)   2014-08-08 15:56:00
這種問題其實非常滴多 好好幫媽媽爭取吧
作者: bluelink (淡水小麵仔)   2014-08-08 17:14:00
沒有打卡的紀錄那就有缺失了吧 另外可以請同事證明同家員工大家應該多少都有不滿 超出工時又不給加班費你這種就直接跟他說你要去爆料看他敢不敢 投騜信箱看看要搞就跟他拚了啦
作者: donntstop (慢步秋楓下)   2014-08-09 23:28:00
台灣人真的被奴役慣了。是我早就投訴了。給他教訓。不是每個人都忍氣吞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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