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可以請N版主解釋一下市場文認證標準嗎?

作者: DonDonDa (...)   2014-06-18 15:59:53
※ 引述《Nodick (123)》之銘言:
: 謝謝你的來信詢問和發文。
: 你的文章太長了我就不留,在此我解釋一下我的標準。
: 1.如果有你指出的『市場文多size 多燙號未附圖』依然可認證的情況
: 我認識你指名的兩位賣家,他們的商品和他們的為人,經過數年來的檢視我可以信得
: 基於信任及方便的理由,我可以通融,方便他們也方便自己和板上有需求的板友。
: 且這幾年不止你一位板友來信抱怨此點,我也早已向他們溝通過市場文調整的方向了。
: 2.我不認識你,更何況你還說自己是借帳號來用。
: 只是跟我說 " 我有xxx燙號,沒圖給你看,但想一起放在市場文 "
: 試問,做為一個認證板主要怎麼放心回覆 "認證ok" 這四個字呢?
您這是在故意扭曲事實抹黑我噢
以下是我們的信件對話
no
※ 引述《THUGS (IPHLOD)》之銘言:
: ※ 引述《Nodick (123)》之銘言:
: 請問版大我發文時可以順便問說我這邊有多兩套0810巴薩梅西客場燙字
: 有興趣的請站內信這樣OK嗎?
: : 認證ok
: : nodi
請問我哪一句話說過”沒圖給你看”這種傲慢的言論?
您現在是在捏造虛構,想要扭曲板眾的觀感對我產生反感吧
這種小手段相當下流不太可取喔!!!!
我請您認證了這麼多次市場文,有哪一次您說需要加幾張照片我沒拍照
有哪一次您說照片要重拍我沒有重拍
請不要汙蔑我的形象,說得好像我就是個小白不拍照片就想要發市場文來亂板一樣
事實完全不是如此
最後根據您的回復
我依然不能理解
請問板規中有明文說明只有某某ID發市場文擁有特權不需經過正常流程?
或是只要N版主認可之ID即不需繁瑣流程可給予方便?
大家有見過公司行號或政府單位的規定是只要員工認識並且相信他們的為人
就可以給予方便及通融?
那同理葉世文跟其他政府官員是不是只要沒收錢就可以因為認識遠雄就把標案全都給他們
也沒什麼因為認識嘛,給個方便嘛,你們其他人就是命不好不認識我我有什麼辦法?
我真的不知道擔任公職版主的人原來不是,不用,也不需要追求一視同仁
我真的不知道為什麼單憑板主認不認識這個人就可以給予特權根方便這種言論您能說得
如此振振有詞
那這裡乾脆別叫球衣板了,改叫N版主與N版主的朋友們好了
我一直用敬語您來稱呼您,不是因為我想表達我很有禮貌
是因為您有為了這個板在做事,為了大家在服務,所以值得別人用敬語
但不代表有做事的人就有資格濫用職務權利方便認識的人
這跟那些公家單位弊案有什麼不同
如果您還是堅持說您的差別但遇,只是依據此人是不是朋友,是不是被您個人所認同
而沒有對於之前不一致的標準跟大家道歉
並且承諾往後會一視同仁給予所有人一樣的尊重一樣的審查標準的話
那我也不再回覆什麼了,反正沒有結果
我也只能上報站務,讓站務來決定是否是我無理取鬧
又或者是您執行不當又死不認錯,大剌剌的高談您行使特權給予方便的荒謬言論
外加故意扭曲事實想要抹黑我在板友面前的觀感
以上
作者: catenaccio (sono Fabio)   2014-06-18 17:56:00
好歡... ╮( ̄﹏ ̄)╭
作者: La4y (.)   2014-06-18 18:14:00
推 要搞制度就要公正阿
作者: siriusr382 (Hey, hey, hey!)   2014-06-18 20:07:00
用詞稍重,但情有可原啊
作者: awesomecheng (斯堪地遊俠)   2014-06-19 02:54:00
我是覺得也不需要一直拿公家機關出來舉例真的把版主當成領你薪水的嗎??不過 或許這是一個大家可以討論的議題,
作者: DonDonDa (...)   2014-06-19 06:26:00
樓上板友的確言之有理,我的舉例確實有些微的過重但你懂的,我的重點不是擺在版主就該如領人民薪水的公家機關一般理應為板友們服務,而是擺在該具備一樣公平公正的心態,該具備一樣一視同仁的中立性質而已板主沒有領大家的薪水的確不該用嚴苛如政府的標準衡量也因為沒有領薪水就為大家做事所以大家應該給予該有的尊重跟掌聲,既然版主發文說明疏忽已改正,此事我個人已沒有意見,板友們當然歡迎繼續討論跟指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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