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老弟當台主被告

作者: sghs53gh413 (水肥葛格)   2018-03-28 00:52:11
※ 引述《profyang (prof)》之銘言:
: 老弟最近租了個台興致勃勃地當起了台主
: 結果今天居然因為220元被告了 想問問各位會不會有事
: 事情是這樣:
: 因為爪子無法移動到娃娃機的邊邊
: 所以他在邊邊那裡用膠帶固定了些娃娃用來「擋邊」
: 以免夾客要夾的娃娃跑到邊邊弄不回來
: (但他並沒有在娃娃機上標註這娃娃是用來擋邊的,他自以為膠帶貼得很明顯不用標註)
: 而這位夾客花了220元後(220元未達保夾)發現有膠帶貼著
: 就直接傳圖給我老弟問說:你這是詐欺吧?
: 老弟就跟他解釋這是擋邊
: 並且提供兩個選擇給他:
: 1.直接給他那隻他想夾的擋邊娃娃,就當他到保夾金額了
: 2.退那220元給他
: 對方本來說要退費 結果後來又突然說不用
: 老弟也沒有想太多...結果過了幾天警察就突然找上門說對方要提告...
: 對方為了220元居然就跑去告老弟詐欺了...
: 請問有人有遇過類似的情況嗎?通常這樣會怎麼判?謝謝!
不會有事
詐欺罪必需含有主觀上施以詐術騙錢的「犯意」才能構成
依照您的敘述,這頂多只能說是溝通不良造成的消費糾紛
我可以跟你保證,這個案子到檢察官那邊就會以不起訴處理,根本上不到法院
當然,檢察官職責所在,他ㄧ定會勸你們和解,如果賠償金額在你容許的範圍內就考慮接
受,不可以就堅持無罪抗辯
出庭時記住死命咬住以下兩點,第一:我ㄧ開始就沒有想騙錢,第二:事後我有展示誠意
想解決事情
我可以跟你保證只要出席一次偵察庭就結束了
作者: innona (小過)   2018-03-28 02:18:00
作者: kangta2030 (ta)   2018-03-28 03:50:00
訟棍就是要騙和解金 和解根本是不考慮真的被起訴了再談和解也不遲 別傻傻被騙和解
作者: profyang (prof)   2018-03-28 03:57:00
感謝回復
作者: iloveblue (藍)   2018-03-28 04:40:00
跟檢察官說明對方投幣的金額未達保證取物的售價事後也很有誠意要解決~ 是對方執意提告買賣的動作未完成 根本不起訴 談不上和解
作者: mingzhi (壺心)   2018-03-28 07:36:00
監視器畫面記得先備份
作者: profyang (prof)   2018-03-28 08:32:00
但是現在我弟是被告詐欺 對方想撤告也不行 和解用處大概也不會很大...看來未保夾和事前事後我弟的態度是關鍵
作者: nfsong (圖書館我來了)   2018-03-28 10:43:00
作者: tsai110339 (郁)   2018-03-28 11:22:00
作者: obeytherules (藍菇菇王)   2018-03-28 12:13:00
沒投到保證取物 是要告蛋蛋喔
作者: alrex (alrex)   2018-03-28 14:30:00
詐欺罪能否成立在於是否刻意隱瞞事實,阻撓他人得知真相如果你弟用透明膠帶貼著但有明示不可夾取,就不構成詐欺但告示必須「顯而易見」~若監視器拍不到告示,可以請你弟加強第三人證詞,例如隔壁台主或客人幫你做證有看到告示牌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