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Java 版版務

作者: TonyQ (自立而後立人。)   2014-06-03 22:23:16
※ 引述《AmosYang (Zzz...)》之銘言:
: : 二來是無法透過系統面改變,這已然成為一個目前最好的方法。
: 是的,慣例(convention)是很重要的,我也認同你提出的「鍵盤」的
: 例子;相對的,另一個反例是「汽車 vs. 跑得更快更遠更久的馬」
: 也就是「使用者想要的(want)並不一定是他們所需要(need)的」
對,所以就是要思考,
有沒有在不大幅改變既有習慣的前提下,找到更好的作法,
以目前的情況下,我認為是只有修改 bbs ui 才有機會。
這個權力跟計畫,目前被掌握在系統部手上,
(ptt 系統部基本上非常獨裁而且不太會給予任何回應。XD)
事實上以 BBS 而言,推文其實是後來才出現的產物,
早期的 BBS (如巴哈、不良牛等)其實是沒有推文功能的。
這有幾個時空背景,
一、轉信盛行(推文對轉信討論會造成障礙),
二、技術問題(推文系統沒寫好容易造成文章的編修,
ptt 的推文系統以前也有這種問題。)
那推文的誕生,也是因為當時有另一種困擾,
文章過多與很多文章過短,導致難以追蹤整個文章串。
當時就已經有水球的存在而且關水球風氣沒有現在盛行,
所以不完全是溝通/聊天的需求,而是 "公開討論/補充" 的需求。
: : 另外一般而言,推文在裁決鑑定上並不視為本文內容,
: : 也就是你擁有的文章的部份並不包括推文。
: 我同意「公開文章」這個出發點,也理解在設定任何限制時都要小心
: 考量 regulation vs. censorship 中間這條線
: 我偏向於「發文者對其文章內容(含推噓文)有一定的(但非絕對的)仲裁權」
: 也就是 My body, my rule. My post, my way.
這部份我覺得可以討論。
: : Better way, or current way. :P
: : 沒有更好的方式時,現在可行的方式就是好方式,
: 我同意
: 然而,那是一個理由(reason)還是一個藉口(excuse)? :D 微妙的分界線
有辦法改變現況,有新的提案那就是個 excuse,
沒有就是一個 reason 。XD
在討論這種議題的時候我會比較偏向於拉出各種可能的方案,
像是
1.限制推文:魔羯版的最多連續五行連推
2.限制推文:痞子版的將推文間隔拉長(60秒到240秒)
3.限制推文:推文間隔5秒 (這主要應該是針對推文娃娃問題)
4.不限制,鼓勵討論後回文整理
5.不限制,鼓勵回文(取消一行文規範)
6.不限制
7.給發文者編輯權限讓它把推文改成比較適合閱讀的排版
8.禁止推文
作者: danny8376 (釣到一隻猴子@_@)   2014-06-03 23:29:00
說真的... 有些東西不如直接脫離BBS了(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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