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出口退稅問題

作者: mirage2000 (超級帥的啦!!)   2020-05-07 22:25:06
※ 引述《Furcal (台灣人的法治觀念在哪)》之銘言:
: ※ 引述《seiya51 (廣島日本一)》之銘言:
: : 各位前輩好
: : 公司有貨要出口,但是其中原料是由客戶無償支己的,進口進來的時候,客戶以原料原價
: : 報關,我們不付原料費用,但是需要支付關稅。
: : 於是決定申請退稅標準,但是工業局發現進口報單的原料價格高於我們出口的成品的價格
: : (因為我們出口的成品僅收加工費用,不含原料費用),所以標準申請就被退回
: : 詢問過報關行,報關行建議我們出口文件做兩份,一份含原料價格報關用,一份給客戶用
: : 但是跟公司財務確認後,財務不接受出口報單上的價格跟實際收回來的錢不一樣,認為會
: : 計師查帳會有問題。
: : 想請問版上前輩,是否有別的方法?或是如果不申請退稅,有什麼辦法可以保留進口原料
: : 的關稅?
: : 非常謝謝!
: 工業局退件的法規依據是什麼?
: 我覺得這個可能是國外提供原料加工,僅收取代工費的案件
: (這部分不很確定,可以問一下將報出口關區的海關)
: 如果是的話,統計方式申報06,出口的離岸價格應該是
: "原進口報單之 CIF 加上代加工費"(請參閱報關手冊出口報單的填報說明)
: 那麼出口的價格就會比進口還高了。
: 這樣跟工業局說說看。
: 另外,文件不要亂做,有的報關行會亂教。
認同這位版友回覆,遇到這種事應該先了解退件原因 跟成品比原料高的原因
然後想辦法對症下藥,提示其他成本讓出口價格高於原料,或原料只用部分就退部分
若成品價格就真的比原料高沒辦法,詢問是否符合比例退稅 或特案申請核准退稅
其實就財會的角度來看,要是政府說沒辦法退那就沒辦法退囉,該認列損失就認列吧
做兩份文件會計師不會背書說ok啦,頂多因為金額小不重大所以無所謂
我常覺得做兩份文件這種便宜行事實務上不是不行,但動不動就想直接走這步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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