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務] 國貨復進口的問題

作者: roseeely (roseeely)   2018-09-19 12:35:56
我是剛入行一個月的超級菜鳥求各位幫忙!
最近老闆跟我說我們公司在2013海運出口至大陸分公司的一批貨最近才銷售出去,但客人
發現
有瑕疵,要退回台灣。
但問題來了,我們是出口織布,但大陸分公司已經進行加工,在織布背面貼了底紙,我知
道加工過的東西基本上不算復進口,但因為我們加工過後的外觀差異不大,只差在重量跟
尺寸會改變,這樣的話申請復進口是ok的嗎?
P.S 我想知道海關驗關的時候看得到實際的貨物嗎?加工後產品的尺寸、重量都不一樣,
如果在invoice上使用原來的尺寸重量,然後調整實際的貨物上動手腳會被發現嗎?
不好意思菜鳥求助無門希望大家可以幫幫我~~
作者: miroc (維以不永傷)   2018-09-19 12:40:00
復進口要銷出口報單 所以你這問題要問報關行才對如果稅則號已經從A變成B 就不能用原始出口的報單做復進口你不會求助無門因為這些問題你應該問你們的報關行如果是用委外加工的方式報復進口 有加工費用申報的問題 可以這樣操作但是同時帳務上也要有相對應的處理 和處理退貨是不同的操作 報單的申報方式同時會和會計帳有關 建議連同貴司會計一起確認 另外如果被抽到"驗貨" 海關當然是去親自查驗 實物和文件不符合查到是很嚴重的事情 請慎思另外關稅法好像有規定國貨復進口在出口三年內且有核銷原始出口報單 才能免徵進口關稅 另外還有一些關係到當時的出口報單上的記載 可能需要提供給原出口報單給報關行參考
作者: Furcal (台灣人的法治觀念在哪)   2018-09-19 19:55:00
關稅法第57條規定要出口3年內復進口才可以免稅如果當初是報委外加工出口,可以按加工費課稅的期限是1年這是關稅法第37條的規定還有,真的很希望台灣的社會能夠多注意"正直"這樣的品德但是我想,要在台灣的廠商或民眾身上期望這個,是很難的了
作者: fransciscus ( )   2018-09-19 23:40:00
剛入行一個月不要學做違法的事
作者: max60209 (人參無長)   2018-09-20 10:23:00
布捲驗關會過磅重量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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