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解釋一下與這位客戶的交易過程
此客戶是第一次交易
原先報價是CIF Taichung (因客人的工廠在苗栗)
但是訂的貨是散貨LCL
我們國外貨代booking時有告知所有散貨的卸貨倉都是下在基隆
清關後再安排卡車接駁to door
交涉過程中,我一直跟客人強調
我們公司貨到進口港、客人完成報關後
會另外安排卡車並負擔台灣內陸運費這一段費用
其餘的進口費用都是Consignee支付
客人也同意了
今天一收信就收到國外反映說客人的報關行說客人只願意付稅金(?)
然後我直接連絡台灣貨代
台灣的貨代說,美國的貨代是用DAP
意即shipper只承擔DAP INCLUDED
LOCAL CHARGE : CFS CHARGE , D/O FEE , HANDLING FEE, TRUCK FEE
除此都由CONSIGNEE 付費
因為往來信件都有一直跟客人強調我們公司只付卡車費
所以這次客人說她會知會她們的報關行代墊所有進口的運費
但是她要釐清以後的交易條件
因為其它家散貨客戶都是自己負擔所有進口費用,我司只付卡車費
交易條件都是寫DDU,也從來沒出過問題
我跟今天這位客人都並非國貿出身
因此也是今天才知道2010年之後incoterm有增訂DAP跟DAT
我跟客人說這應該是DAP
可客人貼了一張圖跟我說應該是DAT
https://i.imgur.com/rX8U65s.jpg
這個客人的溝通完全不在同一個頻率,也很累人....
到底應該跟客人說DAP或是DAT才不會日後又有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