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境外公司可否以極低價將貨品賣給台灣公司

作者: ShopnJKL (ShopJKL)   2016-10-03 18:51:16
如題,這是我在國際貿易教科書上看到的概念:
台灣公司A於境外成立另一公司B,
以B公司購入高價商品之後再以極低價轉售給A,
如此一來A帳面上就能以極低的購貨成本認列帳上,
B公司帳面上也能夠認列潛在的大筆銷貨損失,
除了調節會計帳目以外還能有效自由調整出/進口相關稅額等等。
我想問的是,假設我能搞定境外端的金物流,這項策略實務上只看台灣端是否能成立?
(例如一批500萬的洋酒申報為美金$50元,海關會給過嗎?國稅局會過問嗎)
有人指出海關會要求款項證明導致策略難以行使,但我覺得這是不合理的,因為:
- 結清條件假設是Net60,那基本上清關的時候都還不用付款要怎麼提供款項證明?
- 假設A公司同時跟B公司購買各種無形服務、軟體;那款項難道要各筆分匯?
- 對有能力運作跨境公司的經營人而言,生出款項證明勢必不會是什麼難事。
以上,還請多指教,謝謝!
作者: miroc (維以不永傷)   2016-10-03 21:39:00
所以A公司以高價做內銷,但用低價做進口,假設幸運躲過海關的專家系統,那國內銷貨發票有足夠的進項稅額可以抵嗎?沒有的話,海關那關逃過了,還有國稅局等著。
作者: leontius0660 (阿草)   2016-10-03 21:58:00
當然不行...
作者: z7895123 (你有自己的樣子)   2016-10-03 22:20:00
真好奇這是哪本大作教的?
作者: mirage2000 (超級帥的啦!!)   2016-10-03 22:26:00
海關跟國稅局要這麼蠢 進口時直接低報就好何必繞圈XD
作者: bapudow (totes bummed)   2016-10-03 22:45:00
進口的時候海關也不是笨蛋呀,當價格低於"常識"認知的價格太多的時候,海關就會查了.且就算給你低報過了,你低價進,市價賣,那你國內的稅我看也繳不少呀
作者: joych (IRENE)   2016-10-03 22:55:00
海關根本不在意付款條件! 也不管你是60天還是分期付款....
作者: Kyosuke (嚄咬阿雷雷咬阿雷)   2016-10-04 15:44:00
移轉定價太超過都是會被月亮懲罰的...
作者: ShopnJKL (ShopJKL)   2016-10-07 14:58:00
原來是這樣子!!我懂了,謝謝各位先進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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