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 代工兼Drop Shipping的稅務問題

作者: owatariryo (bebe)   2016-04-25 15:39:53
小弟公司的品牌產品在台灣接單,
委託美國當地的工廠生產、並直接出貨給美國當地的消費者。
請問這樣會產生美國來源所得被課稅嗎?
目前是知道會有同州銷售稅有10%左右要付給代工廠,
也知道單純中間代銷不會有美國所得稅的問題。
不過我們打算採取的作法似乎不單純只是轉單
而是有發包,用的品牌也是我們自己的
(對美國消費者來說就是Made in USA的外國品牌)
不知道會不會被課所得稅?
請各位指點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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