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第一次被拒絕退款,真的感覺不太爽快。
其實蠻常買App的,太概也花了幾千塊,偶爾幾個用起來真的不好用,只要回報客服,
回信都很乾脆立刻退款。
這次申請退款,第一封回信,Apple說我不符合退款規定,叫我去看服務條款。
我回他我不清楚自己到底違反什麼規定
,請他找一個能幫我的人回覆我,今天收到一封名為「最終答復」的信。
http://i.imgur.com/rY87brv.jpg
重點部分:
如 iTunes 條款中所示:如果發現證據顯示詐欺、退款濫用,或其他 Apple 有資格提出
相應反訴的人為操作行為,Apple 可拒絕退款要求。
小弟應該沒有詐欺跟退款濫用,後面那句好複雜我看不太懂,看到信件最底下:
...iTunes Store 只是面向用戶的購物平台,而程序內的功能及物品,均是由開發商提供
的。因此您反饋的最佳對象,其實為相關軟件的開發商。開發商會收集相關的反饋以便提
供客戶更好的體驗,並對相關軟件進行及時的更新補充,您需要以系統發送給您的收據來
聯繫開發商,並反饋應用程序的具體使用。仍衷心期待您的問題能在開發商處得以解決。
最後還有一排字:
此外,對於您的問題,iTunes 已無任何信息可以提供。因此之後 iTunes 將不再對此問
題再做回復。
小弟大概瞭解了,以後App不好用,只能跟開發商建議,等他改善。如果要求Apple退款就
是不符合規定。
氣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