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inlom (牛牛)
2025-03-27 06:46:15【條文內容】
3.禁止:
G.政治、挑釁、謾罵、引戰等行為:
文章內容、推文、簽名檔等可視範圍均屬發文內容的一部分,不得以任何形式違規。
⑴提及敏感政治議題、人物、事件之文章/連結/圖片/黨派名稱等。
推文違規者:水桶7日;累犯:水桶30日;情節重大:水桶至少一年。
【違規文章】
作者 roman80010 () 看板 iOS
標題 [情報] Apple撤下展示更個人化Siri的iPhone16廣
時間 Tue Mar 25 21:09:34 2025
噓 SongLa5566: 詐騙慣犯 跟某賴皮一樣 03/26 20:32
【違規事由】
提及敏感政治人物
【裁決】
一併查證過往推文違規事實明確,初犯水桶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