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oldyu 2019-05-24 21:04:32*5/25早上已送到萬華的青年路派出所*
謝謝各位回答,
事實上我也是剛剛才拿到
畢竟我並不是撿到的人
明天送去警局…
問題描述:
其實不是我撿到的
是我爸前幾天大概是台北建國玉市
那帶撿到就帶回來了(囧)
他以為可以用就給我了
看起來是有配對(顯示xxx的airpods emome)然後綠色燈是亮的
看看這邊是否有失主…
過幾天沒有消息我就拿去警局囉
如有違規請告訴我,我再刪除,謝謝
作者:
iSteve (Steve)
2019-05-24 21:24:00我覺得.. 原PO處理算是對的 有PO多一個管道呀而且別人也許有事情忙 不是天天有空去警局寫單子
作者:
rick9321 (哈嘍你好嗎~~~)
2019-05-24 21:37:00噓的人有沒有想過不是每個人都有時間去警局寫單?
作者:
whatsapp (whatsapp)
2019-05-24 21:38:00要我撿到,po文還被兇,我應該會直接扔掉
笑死 違反法律還有這麼理直氣壯的 到時候上法院法官會聽才有鬼哈哈哈 書要不要重讀?
作者:
qqq3232 (章魚燒)
2019-05-24 21:46:00這麼小的案件根本連庭都不用開好嗎
事實上有PO文就很難被認為有侵佔的故意了 其實我看原PO也不像是沒時間去派出所 或許你認為可以透過自己第一時間跟失主返還 但我建議你還是先送派出所再PO出送到哪間派出所就好
有po文就難認定有侵佔的故意?那下次大家撿到手機都來po個文當作起訴舉證沒故意.另外是否有必要開庭是依據檢察官依物品價值或是否有必要與相對應的刑期做起訴,刑訴去看一下吧ㄎ
之前也發生過類似的事 後來原po被嗆到火大把手機放回原來撿到的地方不管了
作者:
SSSONIC (...)
2019-05-24 22:34:00現在如果沒打算佔為己有 真的是踢到旁邊去還省事一點
刑訴便宜起訴看清楚吧呵呵 再來AirPods 不是低價值物品 一堆幾千元錢包被撿走沒交出去最後都被判刑的判例有時間可以多看判例
大家都怎樣做就好,不是一個很好的反駁論點誒本來就是審視構成要件,別人會怎樣怎樣不是判斷依據啊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19-05-26 18:37:00Po文真衰小,我看以後有人撿到也不會po了
作者:
ho2002 (批踢踢特偵組)
2019-05-26 19:12:00果粉素質真的越來越差 一堆無腦亂叫的
也不用戰人家人生吧 他也是提供意見,原po就送去警局省得惹一身腥
構成要件這麼明顯 算是提醒了 還一堆以為沒什麼的 法律素養這麼差哈哈哈 教育真的失敗了
作者:
iSteve (Steve)
2019-05-28 18:19:00構成侵佔漂流物不就罰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