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好市多續約條款超怪 沒看小心被卡油

作者: aortic (Go! GTI)   2016-10-12 03:18:15
2016年10月12日01:00
蘋果即時新聞
新竹陳先生投訴,9月初他到好市多採買民生用品,因會員卡在7月10日到期,
賣場人員告知,須續約繳清年費1350元後才能消費,但拿到新辦的會員卡,
卻發現上面的續約日期,竟還是原到期日,和櫃檯人員反映,
被告知會員條款有明訂,會員卡到期後兩個月內續約,效期會自原到期日起算12個月,
若是在會員卡到期後超過2個月才續約,效期起算日,則會在續約當天生效。
「莫名被吃掉兩個月!」陳先生當場傻眼,認為這根本不合邏輯,也不合理,
經他抗議後,才有主管出面安撫,並將他的會員卡起算日,從續約日開始計算,
但陳先生認為,倘若沒注意,根本就被好市多「暗槓」吃掉近2個月的會員權益,
以多數人申辦使用的金星會員計算,一張年費1350元,兩個月會費價值225元,
讓陳先生怒嗆太扯!
好市多目前在台灣總共有12家分店,記者前往內湖店詢問,櫃檯人員卻說,
一切依照會員條款,若無法接受,可兩個月後再申辦,
另外記者也致電新竹、台中、高雄等分店,也得到相同答案,
只有今年甫開幕的北投店會讓會員在續約當日起算。
對此,好市多表示,好市多會員申辦續約,皆按照總公司訂定的會員條款,
且會員在申辦會員卡時,皆有簽名同意會員條款內容,也公告相當清楚,
若會員不滿意,櫃檯值班主管也會做最妥適的安排,但記者追問,
為何條款要訂定兩個月內從原到期日起算,早補繳會費反而吃虧,
但好市多仍堅稱,會員權益無損。
行政院消保處副處長吳政學表示,以目前業者訂定的會員條款來看,
確實有違反平等互惠原則,雖然有明訂條款內容,但除非有辦法給個合理解釋,
否則屬無效條款,無法拘束消費者。消費者可向各地消保官申訴。
投訴組黃俊智/新竹報導
作者: xvft (哈哈)   2016-10-12 03:56:00
所以如果我3月到期,但我1月到店消費但沒續約,過了一陣子後9月才到店消費,於是我續約了,這樣還是算3月續約?那看來這空窗期大概可以賺好幾百千萬了XD
作者: noovertime (敻)   2016-10-12 04:08:00
樓上你閱讀能力發生什麼事?是否該去睡了?"超過2個月才續約,效期起算日,則會在續約當天生效"3月到期,5月前續約都算3月續約;5月後續約就以當月計
作者: basicnet (basicnet)   2016-10-12 04:34:00
原來如此 這時候又要談契約了看來好市多對續約很熟 但是對退貨的部分不熟
作者: aortic (Go! GTI)   2016-10-12 04:41:00
一樓數字應該是低估了XD 大家可以猜猜會員的平均空窗期只要會員平均空窗期有12.3天,金額就超過一億了。若報紙報導沒考慮到免費家庭卡之類的問題這就高估了。
作者: Ian543 (蕉桃牌)   2016-10-12 07:54:00
如果是平均超過兩個月才去一趟的會員,真的有需要繳年費養卡嗎?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6-10-12 08:51:00
如果7月底到期,9/1漲年費,9/12續約,那新約要從幾月起算?年費用7月(1200)還是9月(1350)算?
作者: RuruX5566 (YAPkpidP)   2016-10-12 09:00:00
我會覺得是1200,因為9月到期的禁止提前用1200續約不過也要看公司啦...如報導確實收人家1350再回朔7月就
作者: a0913 (沒救的貓奴)   2016-10-12 09:16:00
我記得一直都是這樣沒錯
作者: esme111 (.)   2016-10-12 09:30:00
如果改成提前續約費用比逾期後新辦費用便宜,應該比較少問題了吧~
作者: sysop5566 (批踢踢半熟手)   2016-10-12 09:31:00
本來就這樣 續約前要先問清楚阿 笨蛋全球退貨規則 台灣玩法好像不一樣
作者: siopp (人蔘阿~)   2016-10-12 09:42:00
以前就這樣規定,不過兩個月去一次還繳年費?
作者: painon (paul)   2016-10-12 09:44:00
好市多會員的到期日 不都到月底?怎麼會有到7月10日的
作者: tonysd (Keep going)   2016-10-12 09:55:00
可以去櫃檯跟店員說 可以展延到續約月份
作者: penny31029 (~快樂跳恰恰~)   2016-10-12 10:26:00
台灣才2300萬人 平均每10人一張主卡?
作者: comjj45 (我吃飯很慢)   2016-10-12 10:49:00
一樓中文閱讀有障礙嗎?
作者: eddie04 (eddie04)   2016-10-12 11:09:00
記得去吵,然後把事情鬧大
作者: ManInBlack (阿闕)   2016-10-12 12:07:00
好扯 台灣有220萬會員啊?
作者: JOGIBA (978)   2016-10-12 12:43:00
去鬧,都鬧,我就沒看過家樂福大潤發愛買有這些問題
作者: NaTaO3 (放開那個女孩)   2016-10-12 13:08:00
自己不看合約
作者: mcyangtw (ymc)   2016-10-12 13:17:00
資本主義就是好。不爽換一家
作者: arioso0602   2016-10-12 14:13:00
花個10分鐘看依下合約很難嗎 合約當然是賣方有力啊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6-10-12 15:36:00
各種慣老闆,顯失公平定型化契約條款也是乖乖吞落
作者: theclgy2001 (幾分甜)   2016-10-12 18:58:00
ㄎㄎ 一堆便宜才幾塊的 用會員費就差不多早就不去了
作者: TyuzuChou (子瑜我老婆)   2016-10-12 19:33:00
不去就好了 有啥好吵的
作者: yoyun10121 (yoyo)   2016-10-12 23:43:00
法律就規定違反公平原則的契約無效呀, 消保官都出來說話了... 奇怪的是很多台灣人都覺得契約比法律還大
作者: blackman5566 (嘿人5566)   2016-10-13 02:00:00
這好幾年前就這樣了版上也不乏有人問 雖然真的是一個很詭異的制度
作者: ealleneee91 (伊)   2016-10-13 09:15:00
這完全不合理~說合理的是奴性堅強吧 真的要去吵續約 從那天開始算阿不管怎樣都不能從7月開始算 這次是剛好碰到調整會費要是沒有調整年費 好事多真的會賺走2個月
作者: jubel (木亟缶夬金戔)   2016-10-13 12:39:00
八月累積的多利金九月底就到期清除也很不合理啊...
作者: virkin   2016-10-14 01:16:00
不合理就不要去啊 誰逼你了全天下就只有好市多能去嗎?不爽就不要去
作者: yoyun10121 (yoyo)   2016-10-14 02:46:00
法律規定不合理=無效, 不是不爽不要去就沒事的好嗎?所以才說很多台灣人連一點基本的法律概念都沒有
作者: jay250012 (***)   2016-10-14 03:01:00
多利金有到期日非常合理!若你到賣場付現哪來累積多利金?多利金算是而外給的回饋,算是銀行的一個成本,本來就會有期限
作者: M1006 (M1006)   2016-10-14 03:17:00
自己低能白痴怪誰 這規矩我2008就知道這規矩很久了 奧客真的好棒
作者: rch (天空飄)   2016-10-14 12:35:00
釣到好的好粉出來跳腳
作者: fuxin999 (高雄鹽埕旭)   2016-10-14 15:55:00
少時不認真讀書出社會就會被財團揩油
作者: KingChaly (ROC Dream)   2016-10-15 12:08:00
不管多麼不合理,規定了就要吞下去喔?
作者: SILVERSELENE (clover)   2016-10-20 12:02:00
所以是9月續約倍收1350年費但是時間從7月(年費1200)開始算吧?這有誰能接受還覺得合理的......
作者: azopper (az)   2016-10-25 13:52:00
暑假不住房東照收租金的概念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