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社宅包租業者片面解約!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24-03-31 13:43:40
※ 引述《lenord ()》之銘言:
: 雙北社宅從業人員來了
或許是政府給的佣金夠高亂來的還蠻多的
也可能一開始的太鳥推銷後讓你抓狂
剛開始的時候打來我也覺得可聽介紹了解
這時期你講出這他就會要你租屋廣告下架
只能透過他們
尤其兆*甚至打來直接說他是,台北市政府社會住宅處,要徵收房子做社會住宅
這是多大公權力。徵收.....
也有每天密集轟炸的
但是我的觀點要參加社宅就要完全合法
不管有沒有罰則
依法社宅不可挑房客,以弱勢為優先提供優惠房租
房客欠租依法也是押金抵完後,兩個月才能催繳
不是要收回自用,都更也不能拒絕續約還有漲租
租金是只能低於核定租金不是你要租多高都可
雖然所有業者都不鳥他,因為沒有罰則
欠租雖然非社宅也一樣,但社宅就一定要遵守,那是政府合約耶
漲租不續約都是
不過我也聽板友說可以找好房客在簽,給賺現成的
我也是過.....房客條件不符,戶口跟家人一起
業者居然要我叫人家搬家,我不願意還跑去問房客,那時遷戶籍不然搬家.....
後期打的都說之前是舊法規才會這樣
現在的不會......
基本上對於社宅超級感冒
另外提醒15000的修繕費,如果不是修這間房子的,或是買發票
那就是貪污罪
非公務人員至少都有詐欺罪
業者敢講出事誰要被關??
作者: jejune (taxonomy)   2024-03-31 15:56:00
想問核定租金是給業者訂 還是屋主給一個數字去調整?
作者: kage01 (嗯)   2024-03-31 16:43:00
徵收真的扯
作者: william826 (威廉狗)   2024-03-31 21:51:00
回他 徵收你老婆女兒給我兄弟用
作者: chouwang68 (張子房)   2024-04-01 09:24:00
下次做個局給他,問他「你都市發展局什麼職稱?」接著開始錄音,讓他把剛剛「要招租社宅」的話重複一次,最後寄給地檢告發僭行公務員職權、公然冒用官銜,收工!87%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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