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情侶不結婚買房登記如何保障雙方權益?

作者: RealID2018 (ID2018)   2024-03-16 00:37:50
※ 引述《noga (noga)》之銘言:
: 男友與我貸款購買了一間房子, 此生已確定不結婚的情況下, 將產權登記於我名下,主要考
: 量若男友意外身故, 我仍有居住的地方, 但若我意外身故, 男友的權益可說沒有任何保障,
: 我們並不信任自己的家屬在自己身故後會如何處置房產, 因此想以法律能保障的層面在生前
: 先做好準備
: 兩人都在世時我們信任彼此, 因此以下僅考慮意外身故的情況:
: 1. 借名登記:
: https://www.housefeel.com.tw/article?id=2369
: 設定男友為借名者, 我為出名者
: 缺點: 借名登記被算在遺產範疇內, 若男友意外身故, 家屬可能要求返還而產生糾紛
: 這是最開始考慮的方法, 但代書的意見是認為無法保障
: 2. 預告登記:
: 看起來無法解決我們的問題, 它可以限制登記名義人任意處份名下不動產, 而這種限制即便
: 身故也會被繼承, 所以對我們來說徒增麻煩而已。
: 3. 共同登記:
: 不考慮這個方法, 若其中一方意外身故, 其家屬可繼承一半產權進而產生糾紛
: 4. 信託登記 / 遺囑信託:
: 缺點: 無法對抗法定繼承人的特留分, 最多僅能取得一半
: 5. 立借據:
: 借款人為我, 被借款人為男友, 約定還款為意外身故之後, 擔保品為這間房子, 也就是讓此
: 借款連同房產一同被繼承, 若要繼承房產則需連帶清償借款
: 借據由我保管, 若我意外身故男友可取得, 若男友意外身故我可自行銷毀
: 缺點1: 借款金額即便設定為購買房子的總額, 也很難預料幾十年後會增值到多少
: 缺點2: 繼承人可爭議此為假債權並主張債權不存在, 男友雖可提供自備款與每月房貸轉帳
: 來證明, 但大概率變成能證明多少拿回多少? 與缺點1一樣少於當時房價的話就難以阻止變
: 賣並繼續住在這間房子
:
作者: rabinson (何時無事一身輕?)   2024-03-16 01:05:00
哈哈 我週一問問
作者: noga (noga)   2024-03-16 01:27:00
太專業了,另請教R大對於其他人建議的多種立借據變形看法如何
作者: chen831030 (阿獻)   2024-03-16 01:33:00
整串看下來,您的發言最有建設性檢討原po結不結婚一點幫助都沒有
作者: noga (noga)   2024-03-16 01:37:00
不能同意樓上更多,但也有不少有趣的想法與意見,真的謝謝大家
作者: chen831030 (阿獻)   2024-03-16 01:55:00
房版真是一堆臥虎藏龍,什麼收養、合資、開公司、立遺囑、壽險保單、小三,一堆有趣的方法
作者: Gaviy (懂 其實很累)   2024-03-16 04:55:00
這跟單身死後不想留給平輩家人好像類似...超難規避特留分..這繼承民法 都以為大家的家人都很好一樣 有夠見鬼的法律..
作者: CMCC   2024-03-16 06:37:00
收養其實是好辦法,看過國外無同婚國家的同性同居族有在用。只是連婚姻關係都不要,大概也不想要收養關係,想單純搭伙過日子吧。另外,收養還能簽署手術同意書之類的...
作者: askey (像鑰匙)   2024-03-16 08:37:00
是,但是貴
作者: doubleXL (å¾€XL邁進)   2024-03-16 09:18:00
信託是唯一解
作者: andy978 (粗臉哥)   2024-03-16 10:35:00
提起遺產分割之訴,認定信託侵犯其特留分,行使扣減權?
作者: floatfaith (floatfaith)   2024-03-16 10:36:00
推推
作者: eatyou (eating)   2024-03-16 12:14:00
長知識 推!
作者: cobrabaton (普渡眾生 引渡使者)   2024-03-17 01:31:00
單身死後不想留給家人表示你錢很多才會這樣想XD要不然你貸款貸滿+二順位,存摺都沒錢 股票死前賣掉,要給誰都不難吧而且中華民國國稅局只能查你在中華民國境內遺產,其他國外只要不是本人才能親自處分的都能給你想給的人然後再有錢就移民到能指定遺產的國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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