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平轉換約給弟弟-二等親交易流程

作者: CIIIO (郭+)   2024-03-13 21:36:37
1000萬的預售屋換約
已付給建商200萬頭款
想說換約不就是約建商跟弟弟來簽一簽
繳個潤筆費幾千幾萬給建商
名字換過去就好了嗎?
你以為這樣就結束了嗎?

林北放三天假 三天都跑國稅局 不斷補資料
二等親交易房產 你要先確定是走贈與或是買賣
兩者都必須跑國稅局
A.走贈與流程
報贈與稅
想說一年有244萬贈與免稅額
200萬應該免稅吧

走贈與最不推薦
因為受贈者房屋的取得成本會最低
之後要賣掉會補超級多稅
假設弟弟五年之後賣1200萬好了
你以為是繳(1200-1000)*20%的稅嗎?

因為是贈與
房屋成本是“受贈時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
政府說他是500萬好了
是繳(1200-500)*20%的稅!
聽起來很坑
但研究一下發現之後給小孩房子用贈與方式的
也是一樣道理
那我們改走買賣流程好了
二.走買賣流程 (房地合一)
想說走買賣流程房地合一稅
反正賺錢才繳稅 平轉沒賺錢不用繳稅
跑去國稅局
房地合一櫃檯說
請提供
1.買賣的金流
2.因為你是二等親交易,必須去贈遺科拿藍色的
“非屬贈與財產同意移轉證明書”
3.建商讓予合約書(換約時就拿到)
好我就開始做金流
因為弟弟只有50萬現金
所以跟媽媽拿錢20萬現金+30萬匯款
剩下100由我老婆匯給媽媽 媽媽再給弟弟
跑去贈遺科
把弟弟給我200萬的金流給他看
國稅局看了看本子說
你弟原本只有50萬 是不足以支付的
請提供:
Q1.這筆20萬現金怎麼來的
A1.我說我媽給我弟的
Q.你媽怎麼有現金? 現金從哪來的?
補上我媽的近半年的提款證明才過
Q2.這筆130萬轉帳,你母親原本只有30萬,那這筆100是誰給的
A2.是我老婆給我媽的
補上我老婆&我媽的存摺才過
然後一次寫三張贈與稅申報
我:房子買賣非贈與
我老婆:贈與現金100
我媽:贈與現金150
隔天拿到藍色證明 代表贈與問題解決了
才去房地合一櫃檯
只是簡單看一下我弟給我200的金流
十分鐘就搞定
Take Away
1.房子給親人不要用贈與,要用買賣(房地合一)
2.金流要經得起檢驗, 國稅局不是吃素的
作者: junior020486 (軟蛋頭)   2024-03-13 21:41:00
只有二等親會這樣搞,一般人這樣搞是什麼鬼XD
作者: prostar   2024-03-13 21:42:00
一有問題吧?是用實價登錄價格吧你又不是幫他付尾款
作者: bignoob (有我嫩嗎)   2024-03-13 21:45:00
這篇是在自訴假買賣嗎明年拿著這篇文章抓你剛剛好
作者: junior020486 (軟蛋頭)   2024-03-13 21:46:00
哪裡假買賣,笑死現金贈與他弟,他弟再來跟他買,哪裡假買賣XD贈與申報完了,金流國稅局也檢驗過了
作者: menace (menace)   2024-03-13 21:47:00
恭喜
作者: F1239810 (阿蛇)   2024-03-13 21:49:00
呃...我都送完了才發現有這個問題!
作者: glwl40039 (glwl40039)   2024-03-13 21:50:00
作者: OxFFFF (65535)   2024-03-13 21:50:00
感謝經驗分享。另借串問,有個祖產房想贈與給侄子,按原文推論也是建議走買賣,也就是我先贈與他兩百萬再賣他兩百萬這樣?可是這樣是不是變成賣價扣我取得時的政府認定價,要併入所得去課稅 = =?
作者: menace (menace)   2024-03-13 21:52:00
話說 買1000如果賣1030是不是也可以有免稅額度?!
作者: chimouse (手汗王945)   2024-03-13 22:06:00
推 好心分享
作者: CIIIO (郭+)   2024-03-13 22:06:00
2F 走買賣成本是實登 贈與成本是公告現值
作者: sora0115 (Yi)   2024-03-13 22:07:00
走買賣 賣方有財產交易所得就會計所得稅
作者: CIIIO (郭+)   2024-03-13 22:07:00
12F 贈與ok 看房屋取得的時間是否走舊制 成本是公告現值
作者: sora0115 (Yi)   2024-03-13 22:11:00
走贈與就是省遺贈稅繳所得稅,所得最高稅率比遺贈最高稅率高。未來沒要賣可以走遺贈,有打算買賣就要算清楚了謝謝原po分享
作者: rronbang (Ron1)   2024-03-13 22:25:00
沒想過
作者: OxFFFF (65535)   2024-03-13 22:31:00
感謝樓主與樓上補充。祖厝是國小時受贈的,現也想贈與下一代,那麼我應該評估的是否是 a. 贈與-房屋現值是否超過244要贈與稅 b. 售價 - 取得認定價 併入所得課稅,看a/b哪一種課稅少呢?
作者: sbshiu (玻璃彈珠越來越少)   2024-03-13 22:42:00
推分享
作者: thbygn98 (可以)   2024-03-13 22:43:00
學到了,我也在想這間將來賣我妹
作者: PTTMAXQQ (美國時間)   2024-03-13 22:48:00
苦主辛苦了,感謝您分享這親身經歷…我現在也有一間過兩個月就要請使照了決定要過戶給親友,研究過後決定走買賣真的會輕鬆很多而且過戶後兩年內賣出得45%不如自己先繳35%稅給國稅局
作者: gary8615 (風流蛋炒飯)   2024-03-13 22:54:00
感謝分享,借串問 都更後的新房,要怎麼過戶給下一代最省呢?是不是也走買賣最合適
作者: sunlin18   2024-03-13 22:57:00
謝謝分享經驗
作者: menace (menace)   2024-03-13 22:59:00
哦對欸你這是預售換約 如果成屋買賣的話應該就是1030免稅? 不過要辦房貸兩次很麻煩 還是轉約好一點
作者: cbihsw (遺失了翅膀)   2024-03-13 23:06:00
預售屋是贈與合約的權利吧 還沒成屋怎麼會有公告現值
作者: menace (menace)   2024-03-13 23:10:00
國稅局想徵稅 沒辦法 他說了算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24-03-13 23:52:00
這說法太奇怪了預售屋哪來現值?不是權利贈與不是不動產贈與你搞錯了應該是問錯人了贈與只有200萬後面1000萬一樣要所有權人負擔,不可能只給你認現值好嗎除非你連後面1000萬都幫他負擔那就是單純贈與
作者: redhen0857 (想想你料理的原點)   2024-03-14 00:05:00
推分享經驗~
作者: murasei (小村( ̄^ ̄;))   2024-03-14 01:11:00
說法很奇怪,換約之後,房屋取得使照後是登記給建商再賣給你弟,根本沒有你贈與給你弟不動產的紀錄,你贈與給你弟的應該只有權利才對,第一段說成本因為是贈與取得而以公告現值認定令人質疑
作者: maxdok (maxdok)   2024-03-14 01:20:00
請問一下可以說原本是借名登記,但現在要改回來嗎?
作者: kiaee (ki)   2024-03-14 02:34:00
預售哪裡公告現值
作者: jambojambo ( )   2024-03-14 02:35:00
請代書處理即可,代書都會說清楚只要配合代書作業,前陣子才完成類似事情。
作者: smoothapple (SmoothApple)   2024-03-14 06:44:00
要給小孩自住房請走贈與,他才不會隨便賣故意用稅則卡他10年不賣
作者: floatfaith (floatfaith)   2024-03-14 07:25:00
推推推 謝分享如果建商是走解約重簽,而不是讓渡書的 是不是就不用這麼麻煩呢?
作者: startken (Ken)   2024-03-14 07:45:00
推分享
作者: wholenew2018 (brendnew2018)   2024-03-14 08:17:00
推分享
作者: qwqmmmm (qwqmmmm)   2024-03-14 08:28:00
國稅局的說法是「預售屋階段」的贈與,假設你總價1000萬,你贈與200萬給你弟,你弟自付800萬的情況下,你200萬先去報贈與稅,所以你弟弟的取得成本就會一樣是(800+200)萬
作者: cidw (Vincent Wang)   2024-03-14 08:41:00
哇塞,有夠麻煩的!金流要能經得起考驗
作者: qwqmmmm (qwqmmmm)   2024-03-14 08:55:00
樓主,所以您的意思是假設200是已經繳給建商了,那你可以說這200是贈與給弟弟的意思,然後你們再用買賣囉?
作者: louisxxiii (23)   2024-03-14 09:00:00
謝謝分享經驗QQ
作者: guanaco (guanaco)   2024-03-14 09:17:00
你對你弟真好!
作者: angele (yukino)   2024-03-14 09:38:00
我十多年前跟媽媽買,五年前賣給哥哥,二等親交易就是這麼麻煩,所以兩次都找代書處理。後來去看實登還被註記是特
作者: knifechen (光著腳丫的孩子)   2024-03-14 10:08:00
好麻煩哈哈哈就是要確實看到有真的贈與跟買賣紀錄阿
作者: kagaya (~~)   2024-03-14 10:20:00
推 沒想到這麼麻煩
作者: leeroy (夏色の砂石車)   2024-03-14 10:42:00
感謝分享
作者: l52015   2024-03-14 11:00:00
作者: abby2007 (似水)   2024-03-14 11:44:00
感謝分享
作者: plcc122 (窩顆顆顆)   2024-03-14 11:44:00
推分享
作者: g80123 (麥考姚)   2024-03-14 12:14:00
講到稅真的沒那麼簡單 哇塞
作者: foda (啾咪)   2024-03-14 12:38:00
就是因為國稅局是吃素的,才會把事情弄成這樣子,乾淨的事情大力搞,真正難的事情,反而不知道怎麼搞
作者: XMASRICCCH (RICCCH)   2024-03-14 15:32:00
謝謝分享,一直很好奇,先原來贈與200,他自己跟我買是可以認定為買賣。
作者: mypower (都放空吧~遺忘過去)   2024-03-14 15:52:00
所以這種最好是找代書處理就好,自己弄太搞剛了
作者: EggMaruku (為了未來)   2024-03-14 18:21:00
作者: cbihsw (遺失了翅膀)   2024-03-14 19:25:00
頭期款預售屋權利用贈與的 後續由登記人自己貸款給建商其實就是買賣金流了 後續買賣還是用成屋時的實價登錄
作者: rene5566 (神馬都是浮雲)   2024-03-15 00:32:00
稅制太複雜了,謝謝好心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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