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請問情侶共同買房持分

作者: ReiFan (說好的秒速5公分呢?)   2024-02-20 11:51:21
其實 結婚就好了
擔心1:出資比例與獲利比例不對等,造成日後爭執
結婚以後的買的房產不管日後增值狀況如何,都不用擔心被其中一方獨吞
也不用現在就設一堆限制來防範對方
擔心2:共同持分吃掉首購優惠資格
結婚後不需要共同持分,先讓其中一人持有,另一人保留首購
夫妻之間贈與免課稅,保留靈活彈性
擔心3:日後感情生變,想分開但怕卡在房產難以處理
婚先結一結,走進愛情墳墓後能快速檢測你們的未來
真的會變心的趕快離一離,這時間點還不會被房產卡住
不會變心的,買下去,民法保障你們彼此的婚後財產
※ 引述《hsnu127348 (su35k4vul3sp41u)》之銘言:
: 你們兩位都是會計較的,建議不要只計較彼此公不公平,
: 還要計較外部的首購優惠。
: 因此不要以上三個方案,
: 一來只要出問題你們兩個都會不開心,
: 二來女方的首購額度可以保留下來。
: 我提兩個新的方式,
: 讓女方不要用買的,當作用租的
: 1.
: 男生全額負擔,借的180全算在男生身上
: 房子登記男生名下,
: 女生當作租客,每個月給你
: (未買房前女生一人的房租+買房後的管理費及水電網路費)
: 當作搬新家後的租金,
: 我是預設你們買的物件比你們現在租的好,
: 所以女生付的錢比以前付的多算合理
: 缺點是以後房子漲價後女生會覺得沒一起吃到紅利所以心理會不平衡,
: 但沒男方家裡的金援,你們本就是繼續租屋,
: 所以實際女生並沒有吃任何虧
: 2.
: 假設你們要下斡的物件總價2000
: 拆成男生獨買1500的物件,女生另外自己去買500的物件
: 兩人之後一起住1500的房子
: 按照租屋市場行情除以二就是女方的租金,
: 並且女生可以把500的物件拿去做出租當個人收入
: 該還長輩的90萬還是要記得還
: 這樣兩人都有上到車,而且極致的AA誰也沒吃到虧
作者: kagaya (~~)   2024-02-20 11:56:00
推這個,結婚也很快 登記一下就好了
作者: SouthEast62 (Selenium)   2024-02-20 12:07:00
其實我公司就有同事,是因為要共同買房,下斡旋後一個禮拜之內就(倉促?)登記了。這年頭,尤其是對很多早就住在一起的情侶來說,結婚缺的就是一個推力、一個契機,當然常見的契機幾乎都是鬧出人命(!),但,買房子未嘗不是一個也不錯的契機呢?
作者: Tochter (蘋果花)   2024-02-20 12:14:00
結婚在現代本來就是需要一點推力或契機的沒錯,諸如財產、孩子、快過世的家人的期望(這個真的很多)等等的,不然現今社會確實沒什麼非得登記結婚的理由了。
作者: una283 (無)   2024-02-20 12:21:00
都九年沒結婚 藉口是很多的
作者: wseedw (無法反轉的理由)   2024-02-20 16:16:00
九年沒結婚通常是因為有一些問題無法解決,但又捨不得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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