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關於賣房子節稅的問題

作者: kmtkmtkmt (kmtkmtkmt)   2024-01-12 18:27:21
https://www.cthouse.com.tw/knowledge/tax/sale.html
用網路的試算表
可減免項目有:
1.取得房地達可供使用狀態前支付的必要費用等
購入房地達可供使用狀態前支付之必要費用(如契稅、印花稅、代書費、規費、公證費、
仲介費等)、所有權移轉登記完成前向金融機構借款之利息,以及取得房屋後非2年內能耗
竭之增置改良修繕費。
2.取得、改良及移轉費用
移轉費用:如交易房地所支付之仲介費、廣告費、清潔費、搬運費等;未能提示相關費用
證明文件或提示相關費用金額小於成交價額×3%者,按成交價額3%計算,以 30 萬元為限
。 ※但使用期間繳納之房屋稅、地價稅、管理費、清潔費、金融機構借款利息等不得列
為成本費用。
類似上述這些支出費用證明
到時候賣房的時候要怎麼主張呢???
作者: howardcd (擬蛇龜)   2024-01-12 18:32:00
發票沒救,乖乖繳稅
作者: h49072002 (醬汁呢)   2024-01-13 00:37:00
沒發票 沒辦法列舉 無法扣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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