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遇上的選擇困難想請版友給予意見
先說明一下狀況,近期看上汐止國泰醫院的物件,因本人名下已有一戶基隆自住房貸款中
,所以有特別詢問仲介關於法規若第一戶非六都,第二戶可否申貸8成,得到的答案是沒
問題,所以就下了斡旋,目前屋主堅持的價格大約在我所準備的頭期款最上限附近,銀行
鑑價僅達此價格約74成,所以原本寬裕的頭期款一下緊繃,目前斡旋進行中。
但今日房仲來電道歉,說他們誤解了法規,只要是名下有貸,即便第一戶非六都第二戶在
六都的房也僅能7成,目前可以做的選擇有3個
1. 退斡旋,另尋可負擔或非六都物件
2. 大額還清第一戶貸款,塗銷後申辦此屋首購貸款,再將第一戶轉增貸出來,但此操作
需將所有股票資產變現(700萬左右),還要利用信貸才過的了還清+頭期這筆巨資這一關
(約有100萬左右的缺口),好處是第一戶增值的約兩百萬可以變現,問題在中間有太多的不
確定,且整套流程走完所需的時間未知
3. 部分變現股票資產(約150萬),硬吃下來鑑價3成頭期款及與成交價的差額,為風險比
較小的方式,但投報率會很難看
4. 找人頭申辦首購我做保人,但我暫時不考慮這項
這個物件相當不錯,但有鑑價差距大以及這個意料之外狀況導致我有點選擇困難,希望大
以自身經驗給予些意見,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