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賣房子已對保,過戶,但最後因買方因素不播款

作者: jamo (hi)   2023-11-19 19:27:39
※ 引述《shaothi (歸人)》之銘言:
: ※ 引述《shaothi (歸人)》之銘言:
: : 我是賣方,買方那邊已經對保完,驗完屋,然後房子過戶到買方名下,要交屋前,買方貸
: : 款銀行通知說:因為買方在對保後,又去別家銀行借了一筆金額,因此不能撥款,需要等
: : 買方將新借的那筆償還後,才能撥款。
: : 合約上是有說超過約定期限會有罰款。但沒有壓多少期限內要處理完。
: : 另外一條是說若因買方因素解約,則買方已付款金額不得收回。但怎樣才能解約並
: : 沒有寫。
: : 想請問後續我在怎麼處理才有保障。
: 現在狀況就是,買方對保完沒問題,過戶完且已設定完,最後播款前被回查,
: 查到買方這段期間內,有新的一筆貸款,所以不撥款,
: 不撥款是銀行端發出的訊息。
這些都跟你無關
基本可以當作沒看到
: 我們是找直營店的仲介,有代書、有履保、有本票。
: 如上封內文說的,合約內有壓期限,超過期限會有滯納金,但賺那個滯納金
: 沒多少錢也沒有意思,心裡被懸在那邊,不知道房子會不會出事比較可怕。
直營店的話,
你擔心的東西都是白擔心的
履保錢沒有完全進帳
交易還沒完成
是不可能進行過戶的
真出問題,直營店的代書店長
一堆人都要負相關責任的
更不會有你說的
權狀盜用ooxx的鳥事
至於滯納金沒多少錢
這是你自己的問題
當初簽約的時候本來就要思考
萬一延後交屋,滯納金要多少
你才會滿意
簽完遇到狀況再講這句
就沒 sense
: 合約內有寫"解除合約"的話,買房已支付的款項不得收回,但怎樣算可以解約
: 並沒有寫…可能真的要提起告訴,等訴訟結果?
這裡指的應該是仲介費吧我猜
但解約原因歸於對方
可以向對方求償
: 本票的部份,代書說要等訴訟後交由法院執行,我們沒辦法自已去強制執行。
本票只作為抵押之用
本來就是要等案件確認後
才能強制執行
: 合約日期目前還沒到(因為我們有盡快要提早交屋),所以提早發現了這個問題,
: 因此仲介和代書在協助買方那邊,先趕快將新貸的貸款還完,拿到清償證明後,
: 交由銀行確認,看銀行可不可以盡快播款。
: 但我不知道買方是不是有意要做什麼壞事,或他新貸的那筆還不還得出來,
: 總要先想好最壞的打算;
: 所以想問說,目前在合約到期前我可以做什麼保障我自已?
: 或者在合約到期後,要進行哪些程序,才能解除合約以及將房子過戶回來。
你擔心都是白擔心的
東西放履保跟代書
基本不會有問題
你也不用去管買方
跟他的銀行實際情況到底如何
這都不關你的事
你只要管滯納金按規定收取
再看合約約定多久沒有
完成交易可以解約
這些東西在正常的買賣合約
裡面都寫得很清楚
合約拿出來花一小時
靜下心來仔仔細細字字研讀
你的問題都有答案!
作者: junior020486 (軟蛋頭)   2023-11-19 19:30:00
問題是買方要辦貸款啊,所以已經過戶了除非是買方不用辦貸款,才有可能全部進履保在過戶沒先過戶,要怎麼給買方的金融機構設定抵押權?
作者: F93935 (帥氣小書生)   2023-11-19 19:35:00
本票執行啊還要教
作者: junior020486 (軟蛋頭)   2023-11-19 19:43:00
不是啦,他這個情況明顯就是賣方沒貸款不然他擴張信用,銀行連代償一順位都不可能賣方沒貸款,對保完,就是銀行把那一坨文件拿去設抵押,設抵押前就要先過戶
作者: DeathStarDS1 (Death Star)   2023-11-19 20:32:00
買賣金額大會緊張
作者: shaothi (歸人)   2023-11-19 22:35:00
對,因為我沒貸款,對保時也沒問題所以去過戶了。感房子貸款還是都要留一點不要還完才比較好…看了好多次,合約裡面沒有寫多久沒完成交易可以解約!!!
作者: emily20 (emily)   2023-11-19 23:13:00
https://i.imgur.com/4n2km4e.jpg認真看一下你的合約吧,我手頭這份寫的非常清楚。https://i.imgur.com/oWj1f4G.jpg
作者: shaothi (歸人)   2023-11-20 22:18:00
我的長這樣 https://i.imgur.com/LvVuPvM.jpg他只寫於解除本契約後如何,但沒有明定如何算解除契約。後來去翻別間仲介的合約都有寫限期催告後可以解除合約,只有現在這間的沒有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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