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charles0939》 之銘言:
: 簡舒培表示,柯市府修改的規則,是將原本由北市都發局主導損鄰會勘的角色,改由建商
: 主導,受損戶必須自己面對建方的損鄰勘查,若不認同建方對損鄰所做的「初步安全認定
: 書」或「損害責任歸屬初步認定書」,也無法改變結果,只能自行支付經費找第三公正單
: 位鑑定。
今天中華民國所有的建築問題
比方樓上漏水 隔壁鄰損
本來就是找公正第三方單位來驗證
以最常見到的漏水來說
在雙北市
都是找中華民國土木技師公會來認定
最重要的是
法院認定也是以第三方公證單位來認定
漏水要不要判賠
當然也是以第三方公證單位判斷為準
請問都發局有哪個單位可以認定鄰損?
要有公信力的喔!
講一個出來聽聽看
這個例子可能有點複雜
換個簡單的
消防隊有責任義務去抓蛇抓蜜蜂嗎
: → abyssa1: 修這個就給建商排除障礙啊 當然是建商要的 09/19 20:27
: → abyssa1: 公務員輕鬆 建商輾過去 小市民求救無門 09/19 20:28
這個就是來帶風向的
不懂裝懂秀下限
: → alotofjeff: 幫你解惑:這是假新聞,柯文哲把規定修得更嚴格,而且 09/19 20:28
: → alotofjeff: 納入第三方鑑定機制,並且讓鄰損更明確 09/19 20:28
: → alotofjeff: 而且柯文哲明明就修改要求建商施工前必須勘查並記錄現 09/19 20:29
: → alotofjeff: 況,讓鄰損發生時更明確,塔綠班別來胡扯 09/19 20:29
正確無誤
房板還是要多一點有實務經驗的人
: 推 mark0204: 台北市議會養一堆全國不分區議員啊 09/19 20:59
: 推 NCmax: 假新聞? 上面的好意思說 不愧是柯粉 09/19 21:10
不懂就不要上來講給別人笑
台灣就是這種無聊的意識形態太多
不懂就算了還湊熱鬧
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