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來正經點的
毀掉台灣那些不說
據說目前國稅局嚴查2年內賣掉有裝潢的
幾乎都是以不承認裝潢方式
由於裝修業很多東西包商是拿不到發票
比方說垃圾處理,砂子
但水泥可以開
但國稅局沒看到工程公司買砂子,就會認定這樣是虛假
既然要這樣乾脆給一個更快建議
凡是要報裝潢發票者,一律簽約時就要付
由於因為裝修讓房屋增值
那房屋價值就要提高
比方說獲利500萬,裝修發票450萬
裝修佔了獲利90%
原本房屋現值30萬
那麼裝修發票*90%=405萬,代表建物增值405萬
房屋稅課稅標準之後就變435萬,繳納1.2%房屋稅6%契稅
簡單說房稅3600變5萬多,契稅變25萬
另外買5年內有轉房屋,契稅拉高到60%
每多持有一個月少收1%
加上前面舉的案例,買這間裝潢屋
買家不止以後房屋稅暴增,契稅也嚇死你
就是要讓買家不買投資客房子,投資客只能賠錢賣,或不報裝潢發票
投資客賣不掉套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