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正式簽約事情就大條了
正式簽約幾乎都這樣做
簽約訂金總價10%,先收到斡旋金轉訂的款
另差額頭款本票
約定頭款本票為頭款一部分,簽了馬上違約的話就是賠10%
另外簽約完成不管你是完成交易,還是違約都會是已完成服務
這部分一定沒問題
差別是完成交易服務費各自付
違約的話
服務費由違約方全額支付,並沒收或兩倍反還已付價金
簡單屋主服務費若是4%,你必須要賠4+2%服務費+10%簽約金
如果未完成簽約,且照文章內容看
別說沒簽約了,即便有簽約也是附帶但書的約
增貸跟家人兩大條件
不管有無書面還是口頭都算
沒簽約你來的處理就是10萬送他
不甘心找專業的幫你弄一下10萬一定要還
最簡單方式
你就把你有的文件拿去地政局找他那邊瑕疵,抓到一樣就變他問題要無條件退
然後吃一張6 -30萬罰單
舉例
不動產說明書有無逐一解釋,並要你簽名
你買的或其他委託,屋主是否也有簽名,每件6-30萬
廣告經紀人是否簽章
沒記錯營業員是輔助經紀人
所以收斡及簽約經紀人要在
但也有一說法是收完斡,回去要經紀人簽章,但通常都先蓋好,你要舉證很難
久沒碰很多都忘了哈
這時候你就跟他說
我不懂連假完會去教地政局看是否真的要付
並詳細查看文件內容是否合法
放心只要你完全合法,該賠我會全賠
不可說出不怎樣要檢舉你,這樣是恐嚇取財
大部分店家被地政一查都可以準備收攤